【财务处报道】为适应学校预算支付结算管理需要,进一步完善公务卡管理制度,落实审计意见,妥善解决公务卡管理中出现的问题,切实做好内部控制工作,有效防范财务风险。财务处按照《甘肃省预算单位公务卡使用管理办法》,关于“预算单位工作人员有新增、调动、退休、换卡等信息变更情况时,财务部门应及时组织办理公务卡的申领或停止使用等手续,并通知发卡行及时更新公务卡支持系统。”的规定,针对我校近年来退休人员较多的情况,认真梳理我校已调离或退休,以及不符合办卡条件的人员,在持卡人还清债务,结清余额后,积极与发卡银行、持卡人沟通协调,向发卡行申请停用其所持公务卡。目前已办理公务卡申领、停卡50余人。
下一步,财务处将严格落实财政部门制定的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对公务活动中产生的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护)修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招待费、专用材料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可使用银行卡结算的费用,一律使用公务卡结算,努力提高资金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以期更好服务学校发展,服务教职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