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室报道] 近日,国家开放大学下发《关于批准首批国家开放大学社区教育实验中心(基地)的通知》(国开社教函[2014]2号),批准我校等14家单位为首批国家开放大学社区教育实验中心。
大力开展社区教育实验,是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关于“完善终身教育体系,建设学习性社会”指示精神,拓展国家开放大学办学领域和服务功能,实现教育服务和谐社会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国家开放大学将实行社区教育任务管理,对各实验中心(基地)进行定期检查督导并提供相应的支持服务。
我校成为首批国家开放大学社区教育实验中心,将对我校因地制宜开展社区教育教学模式、资源建设和共享模式探索,积极主动推进社区教育理论研究和务实研究以及我省城乡社区教育发展起到积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