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室报道] 3月18日,我校印发《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十项规定》。《规定》指出,为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干部作风建设,弘扬党密切联系群众的优良传统,根据中共中央政治局及中共甘肃省委常委会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有关规定精神,结合我省电大工作实际制定十项规定。
《规定》从深入调查研究、密切联系师生、狠抓工作落实、精简会议活动、提高发文质量、严格工作纪律、厉行勤俭节约、带头廉洁自律、坚持廉洁从政、基层接待从简等十个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倡导广大干部文明办公、高效办事、勤俭办会,真诚为师生着想,切实为系统服务,最终形成齐心协力谋发展、促发展的良好工作氛围。
《规定》特别对深入基层工作的有关纪律作出明确说明。省校广大干部深入分校、工作站期间,要坚持廉洁自律,不增加基层负担。基层办学单位也要自觉遵守当地有关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规定,接待省校领导不搞迎来送往,不张贴标语横幅,不安排超规格住房,不组织宴请与赠送土特产等礼品。
落实好十项规定,是有效保证党的十八大精神的贯彻落实,推动学校战略转型与科学发展,全面推进开放大学建设进程的有力抓手。学校要求各级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执行好规定要求,自觉接受广大师生的监督。各处室、学院负责人作为本部门执行规定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抓好十项规定在本部门落实。学校将把转变工作作风、为师生员工服务情况纳入年终考核范围,作为干部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对违反本规定的,限期整改,并进行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