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处报道】为进一步加强财政资金管理,积极适应支付电子化管理的新形势,提升财政资金运行效率和安全性,我校财务处认真学习落实省财政厅甘财库[2016]25号文件精神,多措并举,切实把财政资金管理摆在突出位置,着力堵塞漏洞、防微杜渐,常抓不懈,逐步顺应会计集中核算向国库集中支付转轨的新趋势。
一是提高财政直接支付起付起点、扩大授权支付范围。除按照相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必须实行财政直接支付的资金外,财政直接支付单笔起付点由5万元提高到10万元。对直接支付起付点以下的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等,全部实行财政授权支付,使授权支付范围和比例逐年提高,确保财政资金管理程序规范、资金安全。
二是推行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制度。严格落实《甘肃省预算单位公务卡使用管理办法》,凡列入《省级预算单位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的支出项目,即办公费、差旅费、印刷费、培训费、邮电费、会议费、招待费、物业费、水电费、维修费、租赁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全部以公务卡方式结算,并通过公务卡系统办理还款手续。
三是强化资金支付主体责任。通过积极协商学校无偿引入兰州银行现金管理平台,要求各部门到财务报销付款时按照规定的收款人模板录入相关信息,提高了支付效率,杜绝了支付差错,保障了资金安全。同时,认真落实各部门(单位)对本部门(单位)资金支付信息中的收款人、收款账户、金额及资金用途等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负责的工作责任制,建立健全了责任明确、分层审核、监督有力的内部监控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