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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甘肃开放大学开放教育期末考试阅卷教师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4-04-12 点击量:

各市(州)开放大学、学院:

为保证开放教育期末考试(以下简称期末考试)试卷阅卷工作的科学性和规范性,进一步促进系统教师熟悉开放教育教学、学生学习情况、考试评价等工作,现面向全省系统开展开放教育期末考试阅卷教师推荐、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

各市(州)开放大学、学院按要求推荐阅卷教师人选,教务处与教学部联合开展遴选工作,并根据每学期期末考试试卷评阅需求及系统教师报名情况,确定阅卷教师名单。

二、阅卷教师资格条件

1.品行端正,学术严谨,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专业素养。

2.开放大学系统在岗在编教师,须具有大学本科学历或中级以上职称,责任心强,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能够履行职责,胜任阅卷工作。

3.具有从事开放教育教学工作3年及以上的工作经历,担任省校课程责任教师或教学团队成员者优先。

4.具有较强的保密意识,能严格遵守省校期末考试阅卷教师守则(附件1)。

三、阅卷教师职责

阅卷教师严格遵守《甘肃开放大学开放教育阅卷教师守则》,按照省校试卷评阅分工,保质保量完成期末考试试卷评阅工作。

四、工作要求

1.各市(州)开放大学、学院按照阅卷教师资格条件,推荐阅卷教师人选,并对推荐人员的任职资格和个人品行进行严格审核,确保推荐的教师业务能力强、个人品行优。

2.推荐教师出现工作变动、退休、违规违纪等不宜参加阅卷工作的,市(州)开放大学、学院须及时以书面形式告知省校教务处。

3.各市(州)开放大学、学院需提交推荐人员的毕业证书和职称证书扫描件,并填写期末考试阅卷教师推荐表(附件 2)和阅卷教师信息汇总表(附件3),推荐表和汇总表须经校领导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于424日前将证书的扫描件及推荐表和汇总表PDF版和 word 版一并发送至邮箱232733651@qq.com

4.各市(州)开放大学、学院要高度重视,积极推荐优秀教师参加期末考试阅卷工作,省校将按照相关规定为阅卷教师发放阅卷酬金。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冯国献

联系电话:0931-8827057

附件:

1.甘肃开放大学开放教育阅卷教师守则

2.甘肃开放大学开放教育期末考试阅卷教师推荐表

3.甘肃开放大学开放教育期末考试阅卷教师信息汇总表

 

                                                          甘肃开放大学教务处

                                                                                       2024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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