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部门、各单位:
为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规则》要求,切实做好廉政档案动态更新工作,进一步提升廉政档案规范化管理水平,现就处级干部廉政档案更新、报送等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填报范围
学校新提任及岗位调整的处级干部。
二、完成时限
2021年10月30日前。
三、填报内容
1.个人基本情况及工作简历;
2.个人家庭主要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情况;
3.个人承担或参与科研项目情况;
4.个人受奖、惩处和司法追究情况;
5.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情况;
6.执行礼品、礼金上交等相关廉洁制度情况;
7.个人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四、填报要求
请相关处级干部在校纪委网页下载《领导干部廉政情况登记表》(Excel版),并按照附件1、附件2的要求和示例规范填报。10月18日前,《领导干部廉政情况登记表》电子版须提交纪检监察室审核,10月24日前,依据审核通过的《领导干部廉政情况登记表》电子版,由领导干部本人亲笔填写《领导干部廉政情况登记表》纸质版(单页打印)。填报过程中遇到问题随时与纪检监察室联系。
联系人:王晓燕
联系电话:8821621
E-mail:575627630@qq.com
附件:1.填报廉政档案工作有关问题的说明
2.领导干部廉政情况登记表
校纪委
2021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