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校、直属工作站,校内有关部门、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和保障综合实践环节教学工作的组织实施,提高毕业论文、社会实践等材料的质量,现将2021年综合实践环节指导教师网上培训工作安排如下:
一、培训时间
培训时间:2021年9月22日-10月11日。
二、培训内容
1.开放教育本专科部分专业的综合实践教学要求、实施意见。
2.综合实践教学环节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三、培训地址
综合实践环节培训材料及试题已上传至甘肃开放大学教务处主页(网址:https://jwc.gsrtvu.cn/)考务管理栏目中,请参加培训的教师自行下载相关专业培训材料,并按要求完成相应的培训任务。
四、参加人员
各分校(站)、校内有关部门(单位)申请综合实践环节指导教师资格的专兼职教师。
五、申报条件
1.本科专业:相近专业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成人高等学校本科毕业后应有两年以上高校工作经历,并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
2.专科专业:相近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
3.每位教师最多只能申请两个相近专业的指导资格。
六、具体要求
1.各分校、工作站按申报条件要求,于9月24日前对参训教师的学历、职称和专业进行初审,并督促初审合格的教师按时参加培训。
2.参训教师通过自主学习于9月30日前完成相应培训,并将答卷提交至分校或直属工作站。
3.分校、直属工作站将参训教师的毕业证书和职称证书的扫描件(或电子照片)、报名表(见附件2)及答卷分类汇总,并于10月11日前发至各专业责任教师邮箱(见附件1)同时将报名汇总表(见附件3)发各学科学院教学秘书,并及时告知。责任教师、教学秘书收到有关材料后应及时给予回复,以保证该项工作顺利进行。
4.各专业责任教师于10月14日前完成参训教师的审核(不合格的请注明原因),并按照附件4汇总后发给教学秘书。
5.教学秘书将各专业审核结果汇总,并于10月18日前将汇总结果发至教务处考试科苏梅邮箱:609639247@qq.com。
6.省校将于10月22日前在省校主页公布培训结果。
7.个别没有列入此次培训的专业,但分校(站)需要申请指导教师的,请与相关专业责任教师或教学秘书联系(见附件1)。
七、联系方式
人文社科学院:李琼0931-8721730,812171066@qq.com
理工农医学院:杨斌0931-8822079,107364650@qq.com
经济管理学院:安乐0931-8826360,360290613@qq.com
教务处:苏梅0931-8827057, 609639247@qq.com
附件:
1.2021年开放教育专业责任教师信息表
2.2021年综合实践环节指导教师培训报名表
3.2021年综合实践环节指导教师网上培训报名汇总表
4.2021年综合实践环节指导教师培训结果汇总表
教务处
2021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