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甘肃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教育科技创新项目结项工作的通知》(附件1)要求,结合《甘肃省高等学校科研项目结项管理办法》(甘教厅〔2013〕70 号,以下简称《结项办法》,见附件2)具体要求,现组织我校2021年度应结项项目的相关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结项范围
1.凡到期应完成的研究项目(甘肃省高等学校科研项目、创新能力提升项目、创新基金项目)均在此次项目验收范围之内。
2.提前完成项目研究任务指标的项目,也可由项目负责人提出验收申请。
二、项目结项验收
本次项目结项验收由学校负责组织。到期应结项项目负责人按《结项办法》及本通知的要求,准备相关材料,报学校科研处。学校聘请相关领域的同行专家 5 人以上组成评审委员会以会议答辩方式进行结项,其中校外专家不少于 50%。结项延期及其他有变更事项的项目,结项时须附核准的延期变更申请表。结项材料由学校报送省教育厅复审。
三、项目结项材料、时间要求
项目负责人须填报《2021年度甘肃教育科技创新项目结项报告》(见附件3)1式2份,提交所有成果原件及与纸质材料相一致的电子文本。纸质材料于 2021年9月13日前报学校校科研处。电子版发至kyc@gsrtvu.cn。
四、其他事宜
1.由于特殊原因不能按时结项者须提出延期申请,延期不能超过一年,否则按撤项处理,不予结项。正在进行的项目,如有变更,请填写《甘肃教育科技创新项目变更备案表》(见附件4)。
2.科研项目只能延期一次,否则撤销项目,追回经费,被撤销项目责任人 3 年内不得申报省教育厅各类项目。
联系人:杨晓帆
联系电话:0931-8727559
邮箱:kyc@gsrtvu.cn
附件:
1.关于做好2021年教育科技创新项目结项工作的通知
2.甘肃省高等学校科研项目结项管理办法
3.2021年度甘肃教育科技创新项目结项报告
4.甘肃教育科技创新项目变更备案表
5.甘肃开放大学2018—2020年度教育科技创新项目未结项项目汇总表
科研处
2021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