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校、工作站,开放教育学院:
为推进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入贯彻《国家开放大学综合改革方案》,主动适应数字化、智能化、终身化、融合化教育发展趋势,着力推动综合实践环节教育评价改革,打造优秀校园文化实现教育高质量发展,提升学生动手能力,进一步提升终身教育的供给能力和服务水平,国家开放大学现面向全校在校生启动终身学习电子卡设计征集活动。根据《国家开放大学关于举办“终身学习电子卡”设计大赛活动的通知》(国开教函〔2021〕18号),现将参赛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赛人员范围
本次大赛面向国家开放大学办学体系内广告设计与制作专业(专科)、传播与策划专业(专科)、广告学专业(本科)、室内艺术设计专业(专科)以及其他各专业在校生。
二、作品设计主题
设计“国家开放大学终身学习电子卡”。
三、参赛要求
(一)总体要求
1.根据“国家开放大学终身学习电子卡设计说明”(见附件1)进行创意设计。
2.所有参赛作品必须为参赛者原创,符合作品设计主题和创意要求,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符合民族文化传统和公共道德价值规范。
(二)作品要求
1.作品形式:电子版平面作品。
2.作品规格:作品提交的文件格式应为JPG格式,分辨率为300dpi,1180(宽度)×800(高度)像素。(创作者同时须保留作品PSD格式原文件,以备核查。)
3.作品数量:参赛作品必须为系列作品,每个系列作品数量不少于3幅,提交作品应同时附有300字以上的创意设计说明。
(三)其他要求
1.参赛者可个人参赛,也可以集体参赛;集体参赛者一个小组最多不超过3人,在报名表成员名单中按第一、二、三作者顺序填写。
2.每个学生最多可参与2个参赛组(含个人参赛)。
3.鼓励指导教师对参赛者进行指导,每组作品的指导教师只认定1人。
四、作品评选及奖项设置
(一)评选方式
1. 作品初选
省校负责对参赛作品进行初选(包括审核参赛者资质、作品原创性、创作规范性等),选送作品至国开大赛组委会。
2. 评选入围作品
大赛评委会组织专家对省校选送作品进行网上初评,根据一定比例确定入围作品,晋级终评。
3. 线上展示及投票
大赛网站展示入围作品,同步开启网上投票环节。线上展示期间,如发现有抄袭情况,经评审委员会裁定后,取消其参赛资格。
4. 大赛评委会终评
大赛评委会组织专家按照评审标准(见附件2)对作品进行最终评审,结合网上投票情况,评出获奖作品。
(二)奖项设置
1. 作品奖: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最具人气作品奖。
2. 优秀指导教师奖:获一、二、三等奖作品的指导教师获得优秀指导教师奖。
3. 组织奖:根据各分部组织学生参赛情况,确定组织奖若干。
(三)学分替代
参赛作品通过省校初选并提交至大赛组委会的广告设计与制作专业(专科)、传播与策划专业(专科)、广告学专业(本科)、室内艺术设计专业(专科)学生,其作品可直接替代不超过3学分社会实践;其他相关专业学生可酌情提出学分替代申请。
参赛作品获一、二、三等奖的广告设计与制作专业(专科)、传播与策划专业(专科)、广告学专业(本科)的学生可替代5学分毕业作业(社会实践与毕业作业的学分只可取其一,最多替代5学分)。本科专业学生用于申请学士学位的毕业设计(论文)、调查报告等学分不可替代。
五、时间安排
1.各分校于2021年9月20日前,将大赛报名信息汇总表(见附件3)发送到邮箱:37885081@qq.com。
2.参赛者根据要求进行作品创作,于2021年10月20日前将作品、创意设计说明及原创申明提交至省校参赛工作组(创意设计说明和原创声明表从大赛网站下载)。
六、参赛须知
1.参赛者确保其对参赛作品拥有完整版权,获奖作品一旦被发现侵权,大赛组委会有权取消该作品的参赛资格,并撤销已获得的奖励和荣誉。
2.国家开放大学对参赛作品拥有无偿使用权。
3.本次大赛不收取任何费用。
4.国家开放大学对本次活动拥有最终解释权。
七、参赛工作组及联系方式
为做好本次大赛的宣传与组织工作,学校成立由教务处和人文社科学院共同组成的参赛工作组,成员如下:
参赛工作组组长:丁霞 张亚君
副组长:段振江 王华林
成员:赵世莉 王柯 李琼 钱秀琴
教务处联系人:赵世莉
联系电话:0931-8825481
人文社科学院联系人:李琼
联系电话:0931-8721730
附件:1.国家开放大学终身学习电子卡设计说明
2.国家开放大学终身学习电子卡设计大赛评审标准
3.国家开放大学终身学习电子卡设计大赛报名信息汇总表
教务处
2021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