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部门、各单位,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党支部:
为进一步增强广大教师、教育工作者的荣誉感和使命感,促进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为推进教育现代化、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作出更大贡献,争做“四有”好老师,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甘肃省教育厅决定开展2021年甘肃省“园丁奖”评选表彰工作。根据《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甘肃省教育厅印发关于做好2021年甘肃省“园丁奖”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将我校开展2021年甘肃省“园丁奖”评选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与推荐名额
(一)推荐范围
1、全体在编在岗教职工均可参加相应的评选推荐。其中优秀教师的评选推荐范围为教学一线专兼职教师,优秀班主任(辅导员)的评选推荐范围为一线专兼职班主任(辅导员),优秀教育工作者的评选推荐范围为学校管理岗位人员。
副厅级以上的干部不参加评选推荐。
(二)推荐名额
全省共评选表彰教育系统先进集体55个、优秀教师420名、优秀班主任(辅导员)100名、优秀教育工作者60名,各高等学校可推荐3名先进个人(须含至少1名优秀教师和1名优秀班主任(辅导员))。结合学校实际,请各部门、单位在全校范围内择优推荐1名“优秀教师”或“优秀班主任(辅导员)”、“优秀教育工作者”,特别优秀的,最多推荐不超过2名,如无合适人选,可不推荐。根据推荐情况,学校择优向教育厅推荐“优秀教师”或“优秀班主任(辅导员)”、“优秀教育工作者”。
二、推荐条件
(一)“甘肃省优秀教师”条件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忠诚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带头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履行岗位职责,充分展现新时期人民教师的光荣形象;具有团队精神,能够很好地发挥骨干带头作用;从事教育教学工作5年以上,无违法违纪问题。并具备下列条件: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为人师表,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
2.坚持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注重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使课程教学与思想政治教育同向同行。
3.坚守教育教学一线,切实履行教师岗位职责和义务,高质量地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努力推进教育创新,在教学改革、教材建设、实验(实训)室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等方面成绩显著。
4.积极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教书育人,敬业爱生,在培养人才等方面成绩显著。
5.在教育教学研究、科学研究、技术推广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果,且具有重要的科学价值或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
(二)“甘肃省优秀班主任(辅导员)”条件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忠诚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带头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履行岗位职责,充分展现新时期人民教师的光荣形象;无违法违纪问题,担任班主任5年或连续担任辅导员3年以上,且目前仍在班主任(辅导员)岗位工作。并具备下列条件:
1.能够出色完成班主任(辅导员)岗位职责,所带班级具有积极向上、互助友爱、团结奋进、遵纪守法、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具有勤奋、严谨、求实、创新的优良学风。
2.积极组织开展班集体的社会实践活动、课外兴趣小组、社团活动和各种文体活动,认真指导班级团队组织建设或活动,充分发挥学生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加强对学生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注重培养学生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
3.注重与家庭、社区等的沟通协调,积极开展多样有效的家访活动,在家长学校建设、学校社区沟通合作和实践活动等方面成效显著。
(三)“甘肃省优秀教育工作者” 条件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忠诚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带头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履行岗位职责,充分展现新时期教育工作者的良好形象;从事教育管理工作5年以上,无违法违纪问题。并具备下列条件: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信念坚定,品德高尚。
2.重视党建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坚持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注重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
3.坚持改革创新,不断探索新形势下教育管理的新思路、新方法,在全面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方面做出重要贡献。
4.工作作风优良,工作业绩显著,爱岗敬业,甘于奉献,在全心全意为师生服务等方面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5.善于研究和把握教育规律,勤勉尽责,忠于职守,在学校建设、管理、服务、发展等方面具有显著成绩。
三、推荐程序
评选推荐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按照自下而上、民主择优的方式进行。
按照评选条件,各部门经民主推荐、班子集体研究、征求党组织意见后提出拟推荐对象,于2021年7月13日前报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推荐的本部门人员,应同时报送推荐人员甘肃开放大学师德师风考察评议表(附件1)、先进个人推荐审批表(附件2)纸质版(附电子版)。
学校组织有关部门人员,根据各部门推荐情况,提出拟向教育厅推荐对象建议人选,经学校研究同意后,在学校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推荐个人须征求同级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公安等相关部门意见,由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统一办理。
四、推荐要求
1.坚持面向基层。评选推荐工作重点要面向教学一线的专兼职教师,兼顾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和德育工作者。
2.坚持评选标准。评选推荐工作要以评选条件和工作实绩作为衡量标准,优中选优。要确保推荐对象具有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得到广大教师和群众的公认。各部门要严把政治关、条件关、事迹关,杜绝带“病”推荐参评。
联系人:刘珊
联系电话:0931-8725920
附件:
1. 甘肃开放大学师德师风考察评议表
2. 2021年甘肃省“园丁奖”先进个人推荐审批表
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
2021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