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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甘肃省教育领域党的建设研究课题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1-07-02 点击数:

校内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省委教育工委《关于申报2021年甘肃省教育领域党的建设研究课题的通知》,现将我校2021年甘肃省教育领域党的建设研究课题组织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课题类别

2021 年甘肃省各级各类学校党的建设研究课题,设置重点课题 10 项、一般课题 40 项和自筹经费课题 50 项。重点课题按照指南中的重点课题选题申报,一般课题和自筹经费课题可按照指南中的一般课题选题申报或自拟题目申报。所有课题项目研究期限为 1 年。

二、申报对象和申报条件

课题申报者(指课题负责人)应为我省各高校在岗从事党务、统战和群团工作人员,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独立开展和组织科研工作的能力;课题申报者需具备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务,不具备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需有两名相关学科的正高级职称教师参与。

三、申报要求

1.课题申报者可根据自身的研究专长,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围绕省委、省委教育工委重大决策部署,重点聚焦各级各类学校党的建设工作理论、党的建设制度改革、基层党组织建设、党员队伍教育管理、统战群团工作等,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和学校党建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开展调查或实证研究,重点分析现状、存在问题,探索实践新的模式和解决途径,形成可转化、可运用、可推广的经验总结和实践成果。

2.申报人可根据指南规定的研究方向,自行设计项目选题进行申报。高校课题组成员不超过 7 人,课题组成员应有适当的职称梯度,最多只能同时参加两个课题的申报。近两年之内已承担省委教育工委党建课题者原则上不得申报。

3.有未公开发表的前期研究成果者(一般要求 1-2 万字)优先立项。已获得国家、省部、地厅级资助的课题或其中的子课题及已发表出版的成果不得重复申报,不得将已有的研究成果作为课题申报。

4.申报人要如实填写申请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在申报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即通知其工作单位,并取消其三年申报资格,如获准立项即予撤项。

四、申报方式

申报人请于71518:00前将《2021年甘肃省高校党的建设研究课题申报书》(附件4)一式5份报送至省校科研处,同时发送和纸质文本一致的电子版、《2021年甘肃省高校党的建设研究课题申报汇总表》(附件5)电子版发送到指定邮箱。kyc@gsrtvu.cn,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杨晓帆

联系电话:(0931)7974119

附件4-6高校党的建设研究课题指南等

科研处

2021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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