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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度教职工健康体检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1-05-08 点击数:

校内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甘肃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2021年度省直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健康体检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的通知,结合学校实际,定于2021511日至21日组织教职工进行健康体检,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体检对象

1.在编教职工(不含本年度参加省干部保健局组织体检的人员);    

2.退休教职工(不含本年度参加省干部保健局组织体检的人员);

3.人事代理教师和劳务派遣人员。  

二、体检地点

甘肃省康复中心医院(水岸名苑城关区静宁北路519号)

三、体检时间及安排

5 11日 上午7:2010:30,人文社科学院、经济管理学院、理工农医学院教职工;    

5 12日 上午7:2010:30,开放教育学院教职工

5 13日 上午7:2010:30,纪检监察室、党政办公室、党委组织部、党委宣传统战部、事业发展处、工会计划财务处、国有资产管理处、基建规划处教职工;

5 17上午7:2010:30,退休教职工

5 18上午7:2010:30,教务处、科研处资源中心教职工;

5 19上午7:2010:30,培训学院、社区教育学院教职工;

5 20上午7:2010:30,职业技术学院、信息中心教职工;  

5 21上午7:2010:30,后勤服务中心教职工;

因医院每天安排体检人员数量有限,请大家尽量按照指定时间自行前往体检地点进行体检。不能在规定时间体检的教职工请于2021830日前自行前往检查,过期视为放弃,不再安排补检。  

四、注意事项

1. 体检当日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  

2. 体检时间:上午7:20--1030自行前往体检中心,如果体检中遇到任何问题,请致电体检中心前台5101688或联系人事处8725920

3. 体检前三天清淡饮食,忌辛辣刺激,抽烟饮酒。  

4. 保持睡眠充足,体检当天禁食禁水,需空腹。  

5. 抽血前注意安静休息,不要运动,易溶血及晕针。  

6. 彩超检查应空腹12小时以上,即前一日晚10点后需禁食禁水。  

7. 女性体检不宜穿连体裤、连衣裙,月经期需向体检工作人员告知。

8. 体检时不宜佩戴项链、耳环、手表等贵金属物品。  

9. 身体有特殊情况者,需向体检工作人员告知(怀孕、心肺血管疾病、糖尿病)。  

10. 如需餐后服药的体检者,请携带。  

 

人事处

202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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