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部门、各单位:
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决策部署,实现职称信息全国查询验证,按照省人社厅《关于做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信息采集填报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就做好我校教职工职称评审信息采集填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信息填报范围和填报时限
(一)人员范围。我校通过评审或认定取得职称任职资格的人员均须采集,包括所有在编人员、人事代理人员和编外人员。
通过“以考代评”方式取得职称、在外省和中央单位取得职称的职称信息不属于采集填报范围。
(二)职称系列及层级。各系列(专业)人员在我省按规定程序通过评审或认定取得的各层级(包括初级、中级、副高、正高)职称评审信息均须采集。同一人员拥有各系列(专业)的初级、中级、副高、正高职称评审信息均需采集。高教管理系列和政工系列职称信息不采集。
(三)采集年限。2018年(含2018年)之前在我省评审或认定的职称。2019年以来通过我省职称申报评审管理信息系统申报并取得的职称信息不采集。
(四)填报时限。学校教职工须于2021年4月27日前登录系统并完成填报。
二、信息填报内容
在甘肃省职称数据信息采集系统中主要填报以下内容:
(一)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证件类型、证件号码、社保卡号、出生日期、取得职称时工作单位、现工作单位。
(二)职称信息。包括评审年度、证书编号、发证日期、初任时间、职称系列、职称名称、职称级别、资格文件号、发证机构、发证单位行政区、评委会名称、评审专业名称、手机号、邮箱等。
(三)佐证材料。包括本人照片、职称证书、资格文件、评审(认定)表、其它等。
三、信息填报和审核流程
按照“个人填报、学校审核”的原则,由取得职称的教职工登陆甘肃省职称数据信息采集系统进行填报,学校进行审核。
(一)个人填报
申报人员需提前准备相关材料并仔细阅读填报页面中的“填写说明”后,再按照提示内容逐项填报。主要步骤有:
1.准备材料。准备职称证书、评审表(认定表)、职称资格文件等佐证材料和1寸彩色照片。具体要求:①职称证书、评审表(认定表)、职称资格文件等佐证材料要加盖学校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分别扫描为单独的1个PDF文件;②职称证书需逐页扫描,评审表(认定表)扫描第一页、基本信息页和评委会盖章页,资格文件扫描文头页、获得职称人员页和盖章页;③佐证材料PDF须图片清晰,大小不超过2M。
为保证上传材料的规范有序,请各部门安排专人负责,收集本部门人员各层级职称证书复印件,统一到人事处加盖公章,然后将盖章的职称证书复印件交本人扫描上传;职称评审表(认定表)由各部门派人统一到人事处、组织部办理查档复印后,提供本人;职称资格文件由人事处统一盖章扫描后上传到人事处网页供申报人员下载;在省内其他单位取得职称的,由本人联系原单位提供资格文件,到人事处加盖公章后扫描上传。
2.填报信息。登录甘肃省职称数据信息采集系统(http://www.gszcxt.cn/zcsb/ZsInformation),进入网页后无需注册,直接输入本人身份证号码、姓名(请务必确保信息准确)和验证码后即可登录系统。按照填报要求,逐项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和职称信息,并上传佐证材料,核对无误后点击“保存”按钮。其中,在填写“现工作单位代码”信息时,需在右侧输入学校全称或关键字查找后选择。
拥有多个职称时,在页面右上角点击“新增”按钮,逐项填写相关信息后点击“保存”按钮。填写完毕并点击“保存”按钮后,页面上方会出现职称信息预览,点击“
”或“
”按钮可进行修改或删除,点击“提交”按钮,即将信息提交学校审核。
(二)学校审核
学校由专人对个人填报信息进行审核,对有疑问的,将注明原因并退回填报人员,由填报人员修改完善后重新提交;审核无误的,由学校逐级报送,5月中旬前完成。
四、工作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职称数据信息采集工作是国务院办公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明确的重点工作,事关所有专业技术人才切身利益。信息采集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应切实提高思想认识,人事处确定专人负责职称评审信息采集审核工作,负责组织指导、资料整理、信息审核、汇总上报等工作,各部门应确定一名责任人,认真做好本部门人员填报组织和指导督导工作。
2.靠实工作责任。取得职称的教职工要本着对自己负责的态度,积极做好材料准备,如实填报个人相关信息,并对个人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有不实行为,一经查实,将对申报人实行“零容忍”,并列入职称申报评审“黑名单”。未上报的职称信息将不能实现“网查”,由此带来的后果,将直接影响专业技术人才流动和职称的确认。
3.广泛宣传动员。各部门应第一时间组织相关人员学习职称信息采集填报工作的有关要求,积极组织动员本部门人员做好材料准备和按时填报事宜,确保工作顺利推进。
数据填报过程中如遇到问题,请及时与人事处沟通。
联系人:徐先良 联系电话:8725920
人事处
2021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