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部门、各单位:
为了加强我校教师队伍建设,充分发挥骨干教师的传帮带作用,进一步提升青年教师的教育教学、科学研究等能力素质和水平,根据《甘肃广播电视大学青年教师导师制实施办法(试行)》(甘电大发【2020】153号,以下简称《办法》)文件精神,现将做好2021年青年教师导师制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对象
按照《办法》要求,各学科学院对助教及新入职的初级职称以下青年教师(名单详见附件1)进行导师配备,实施导师与青年教师双向选择。导师为青年教师制定系统的培养计划,发挥传、帮、带的作用,提升青年教师教育教学能力和科学研究水平。
二、相关要求
1.各学科学院组织青年教师下载并填写《甘肃广播电视大学青年教师导师制登记表》(附件2,一式4份),青年教师本人、指导教师、归口管理学院、教师发展中心各执一份;
2.各学科学院对归口管理的青年教师填报情况进行汇总,并填写《甘肃广播电视大学青年教师配备导师情况汇总表》(附件3),纸质版(一式2份),学科学院、教师发展中心各执一份,同时将电子版发至教师发展中心备案;
3.请各学科学院于4月16日之前将上述材料报送至教师发展中心。
4.各学科学院应按照《办法》规定,认真组织指导相关导师与青年教师开展工作,加强考核,教师发展中心将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
联系人:刘珊
联系电话:0931-8725920
附件1:实施导师制青年教师名单
附件2:甘肃广播电视大学青年教师导师制登记表
附件3:甘肃广播电视大学青年教师配备导师情况汇总表
教师发展中心
2021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