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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甘肃省高等学校科研项目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0-12-25 点击数:

校内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甘肃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度高等学校科研项目申报的通知》(甘教技[2020]17号),2021年度甘肃省高等学校科研项目即日起开始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及条件

2021年度我校组织申报的甘肃省高等学校科研项目为“甘肃省高等学校创新基金项目”,具体申报条件如下:

1. 项目以激发高校教师科学研究的积极性和创新性为目的,着力提升青年教师的科学研究能力,培育壮大高校科研团队,服务全省高校学科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

2.项目选题参照《甘肃省高等学校产业支撑计划项目选题指南》附件1),组建项目团队,开展科学研究和成果转移转化。

3.每个申请者限申报1项,项目组成员不超过5人,征得成员本人同意并签名

4.申请者应为副高级(含)以下职称的在编在岗教师,不支持正高级职称教师申报该类项目

5.项目研究时限为 12 年,每个项目须设定阶段目标任务

6.有以下情形之一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

1)主持国家在研项目,主持或参与省教育厅高校科研项目 2 项(含)以上,承担过省教育厅产业支撑项目的主持人和前两位参与者

2)同一项目通过变换课题名称等方式进行多头或重复申报,或项目主要内容已由单位单独或联合其他单位申报并已获得科研立项;

3)存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失信行为记录或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或在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审计、检查过程中发现违规行为;

4)其他违背学术科研伦理道德者。

项目评审及资助

甘肃省高等学校创新基金项目采取“设定限额、个人申请、学校评审、备案立项”的方式进行立项。我校今年该项目限额为8项,其中财政资助经费项目4项(理科2项,文科2项),自筹经费项目4项(理科2项,文科2项)。

学校将根据学科建设需要和申请人长期稳定的硏究方向指导选题,组织同行专家评审委员会答辩评审,专家评审委员会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其中校外专家不少于二分之一,评审结果经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上报。

、申报要求

1. 申报人应如实填报材料,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

2. 请于1月15日前将《甘肃省高等学校创新基金项目申报书》(附件2)(A3骑缝装订)一式2份报送至省校科研处,同时发送和纸质文本一致的电子版至kyc@gsrtvu.cn ,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杨晓帆

联系电话:(0931)7974119

附件:

1.甘肃省高等学校产业支撑计划项目选题指南

2.2021年甘肃省高等学校创新基金项目申

科研处

2020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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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附件【附件2.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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