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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各级各类科研项目使用公务卡结算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19-11-06 点击数:

 

校内各单位、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科研项目资金管理,规范科研活动支付业务,减少现金结算,提高支付透明度,强化资金安全,按照财政部、科技部《关于中央财政科研项目使用公务卡结算有关事项的通知》(财库〔2015〕245号)(附件1),《甘肃省预算单位公务卡使用管理办法》(甘政办发〔2014〕131号)(附件2),《甘肃广播电视大学科研经费管理办法》(甘电大发〔2019〕89号)等相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现就各级各类科研项目使用公务卡结算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科研项目推行公务卡结算的重要意义。当前,学校科研项目经费管理中存在的一个突出问题是缺乏对经费使用的过程监管。推行科研项目经费使用公务卡结算,不仅可以有效提高科研支出的透明度,加强科研项目经费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而且可以方便项目负责人使用科研经费,减少现金提取和使用,进一步提高学校科研与财务管理水平。各单位、各部门应当充分认识科研项目经费推行公务卡结算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加强对本单位、本部门相关科研项目负责人的组织领导,确保相关工作落实到位。  

二、学校各级各类科研项目,所发生的属于《甘肃广播电视大学科研经费管理办法》(甘电大发〔2019〕89号)第十一条范围的支出,要按规定实行公务卡结算。对上述支出中,因确实不具备刷卡条件而无法采用公务卡结算,但科研工作实际需要发生的支出,报经科研处及财务批准可以暂不使用公务卡结算。  

三、使用公务卡结算情况是科研项目结题验收条件之一。公务卡使用情况纳入科研信用管理范围,凡未按规定使用公务卡的,将与项目负责人和参加者的科研信用记录挂钩。  

四、公务卡为个人信用卡,除公务消费支出由单位报销还款外,公务卡的其他消费支出均由个人负责还款,单位不承担因个人原因导致的一切责任。  

附件:  

1.关于中央财政科研项目使用公务卡结算有关事项的通知  

2.甘肃省预算单位公务卡使用管理办法  

 

科研处  

2019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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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附件【附件1.doc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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