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19-11-01 点击数:
校内有关部门:
根据校长办公会决议精神,为进一步规范我校聘请校外人员承担校内有关工作或举办讲座、报告等的酬金标准,请各部门、单位提供目前本部门执行的外聘人员承担面授教学、网上教学、报告讲座、专业课程责任教师、视频课程主讲等项目的标准与依据,对完善外聘教师工作酬金标准的意见和建议。请涉及到此项业务的相关部门填写支付外聘人员劳务费标准统计表,并于11月8日前报人事处刘珊。
附:支付外聘人员劳务费标准统计表
人事处
2019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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