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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近年甘肃省高等学校科研项目结项相关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19-08-30 点击数:

校内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甘肃省教育厅《关于做好 2019 年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结项验收工作的通知》(附件1)要求,结合《甘肃省高等学校科研项目结项管理办法》(甘教厅〔2013〕70 号,以下简称《结项办法》,见附件2)具体要求,组织我校2019应结项项目的相关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结项范围  

1.凡到期应完成的研究项目均在此次项目验收范围之内。  

2.提前完成项目研究任务指标的项目,也可由项目负责人提出验收申请。  

二、项目结项验收  

本次项目结项验收由学校负责组织。到期应结项项目负责人按《结项办法》及本通知的要求,准备相关材料,报学校科研处。学校聘请相关领域的同行专家 5 人以上组成评审委员会以答辩方式进行结项,其中外专家不少于 50%。结项延期及其他有变更事项的项目,结项时须附核准的延期变更申请表。结项材料由学校报送省教育厅复审。  

三、项目结项材料、时间要求  

项目负责人须填报《2019年度甘肃省高等学校科研项目结项申请书》(见附件312份,提交所有成果原件及与纸质材料相一致的电子文本。纸质材料于 2019920日前报学校校科研处。电子版发至kyc@gsrtvu.cn  

四、其他事宜  

1.由于特殊原因不能按时结项者须提出延期申请,延期不能超过一年,否则按撤项处理,不予结项。正在进行的项目,如有变更,请填写《2019年度甘肃省高等学校科研项目变更申请表》(见附件3)。  

2. 2020 年起,科研项目只能延期一次,否则撤销项目,追回经费,被撤销项目责任人 3 年内不得申报省教育厅各类项目。  

   

人:杨晓帆  

联系电话:0931-8727559    

箱:kyc@gsrtvu.cn  

 

附件:  

1.关于做好 2019 年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结项验收工作的通知  

2.甘肃省高等学校科研项目结项管理办法  

3.2019年度甘肃省高等学校科研项目结项申请书  

4.2019年度甘肃省高等学校科研项目变更申请表  

5.甘肃电大2015-2017年度甘肃省高等学校科研项目未结项项目汇总表  

 

 

科研处

2019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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