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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国家开放大学2019年度专项课题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19-08-27 点击数:

校内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关于申报国家开放大学2019年度专项课题的通知》(国开研〔20191号),现将我校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专项课题主要资助对象为就总部工作要点和各分部、总部各部门的重点工作开展的研究,鼓励针对某一研究主题开展持续滚动研究,同一主题资助不超过三次。  

2.专项课题以各分部和总部各部门为单位进行申报,各单位新推荐申报的与在研的专项课题总数不超过两项。  

3.申请专项课题需具有副处级及以上职务,或者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职务)。  

4.专项课题不设子课题,鼓励各分部和总部各部门联合组建研究团队。  

5.加强文献综述和实践调研,避免低水平重复,产出针对性成果。  

二、结题要求  

1.专项课题最终成果均须进行鉴定,通过鉴定后予以结题,由国家开放大学科研管理办公室统一组织。成果鉴定坚持质量第一的原则,要在坚持正确政治方向的前提下,把成果质量和创新性放在首位,注重实际价值。  

2.专项课题研究须在约定的研究期限内完成,最长不超过2年。国家开放大学科研管理办公室每年3月、6月、9月、12月的15日前后组织专家评审,请于上述月份之前提交最终研究成果。填写《国家开放大学课题成果鉴定申请•审批书》,提交研究总报告和成果公报等,配套电子版通过科研管理系统提交。  

3.专项课题应出版著作1部,或在CSSCI来源期刊、北京大学图书馆中文核心期刊或SSCIAHCI等国际索引期刊发表论文1篇以上,并至少提交1篇决策咨询报告、至少开展1次调研、召开1次专家咨询研讨、举办1次成果公开报告会,上述活动记录须上传到科研管理系统中该课题下的“项目文件”中。  

4.专著或论文发表须独家注明国家开放大学“课题类别 + 课题名称 + 课题批准号”。没有注明或注明多家资助机构的成果不得列入课题研究成果。  

5.课题负责人至少为一篇代表作(著作、论文)的第一作者或独立作者。与研究主题无关的成果不得列入课题研究成果。  

三、申报程序  

1. 本次申报采取网络申报,申报者登录科研管理系统平台(http://kyxt.ouchn.edu.cn),完善个人资料后,点击“通知公告”或“校内项目”中的“申报计划”栏目查看相应内容。  

2. 申报者填写《国家开放大学专项课题申请•评审书》(附件),并上传至科研管理系统平台。  

3. 网络申请提交日期截至201996日。  

4. 申报者务必于2019912日下午6:00前将《国家开放大学专项课题申请•评审书》(附件)纸质原件1份报至省校科研处,电子版发送至kyc@gsrtvu.cn,逾期不候。提交的电子版和纸质版内容必须完全一致。  

 

联系人:杨晓帆  

联系电话:0931-7974119  

 

附件:国家开放大学专项课题申请•评审书  

 

科研处  

2019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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