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学校机构与人事制度改革工作进程,现开展专业技术人员(尚未聘任)、科员、工勤技能岗位留任及交流申报工作。请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科员、工勤技能岗位人员下载填写《其他专业技术人员、科员、工勤技能岗位申报表》,并于2019年4月12日18时前将申报表报送至教育大厦702室,未按时报送者视为自动放弃应聘权利,自愿申请待岗。
相关部门(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科员、工勤技能岗位职数见下表:
|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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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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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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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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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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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委宣传统战部、党委学生工作部(团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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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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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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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发展处、系统建设处、招生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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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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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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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离退休职工工作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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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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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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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财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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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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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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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资产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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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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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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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建规划处、新校区建设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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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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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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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质量监控与评估办公室、学分银行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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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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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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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放教育学院、特殊教育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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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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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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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学院、甘肃干部网络学院办公室、文化旅游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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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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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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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技术学院(成人教育学院)、甘肃省广播电视中等专业学校(甘肃信息工程技术中等专业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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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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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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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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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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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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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中心(甘肃省数字化学习资源中心、图书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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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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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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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勤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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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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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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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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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1. 岗位数包含目前不担任实职处级领导职务且尚未被聘任的处级干部岗位数。
2. 目前不担任实职处级领导职务且尚未被聘任的处级干部和离岗创业人员无需填写申报表,原则上在原任职部门岗位聘任。
3. 正在公示拟任正、副科级岗位人员和今年公招新入校的尚未聘任人员无需填写申报表。
按照“双向选择”精神,申报表中,现任职部门、意向岗位所在部门需在相应栏目签署明确意见(如“同意交流”“同意聘任”,“无法接收”或其他意见等),由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部门印章。无法接收的,也可以不签署意见。
对申报事宜如有疑问,请咨询人事处。
咨询电话: 8412359。
人事处
2019
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