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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国开学习网实施本科专业综合实践教学管理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18-10-26 点击数:

 

各分校、直属工作站,有关二级学院:  

为持续探索“六网融通”教学模式的应用,不断深化教学改革,加强和规范综合实践教学环节管理,省校决定从2018年秋季学期开始,停止使用原“综合实践环节网络管理系统”,本科专业综合实践环节相关工作将在国开学习网进行。为了保证该项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分校(站)工作要求  

1.注册指导教师:各教学点在国开学习网为培训合格的本科专业指导教师进行注册(注册为辅导教师身份)。  

2.导入学生选课:各教学点必须严格按照附件1中的综合实践环节代码进行选课,以免影响学生的最终成绩。  

3.完成学生分班与分配指导教师:各教学点按照学生和指导教师对应情况进行分班分配指导教师(必须采用手动分班、分配指导教师)。班级名称必须详细命名,例如:清水工作站16春法学本;天水直属16秋行政管理本1班。  

4.论文、实践报告提交和评阅:各教学点按时督促学生将论文、实践报告、课程实践等的终稿提交到国开学习网相应专业实践环节的学习任务中;指导教师登陆国开学习网对学生的论文、实践报告、课程实践等进行审阅并评定成绩。  

二、省校工作要求  

1.专业责任教师:  

1)上传本专业综合实践环节相关材料,包括:实践环节实施细则,论文、实践报告和课程实践等样表,学位论文有关要求等。  

2)设置时间:登陆国开学习网设置论文和实践报告提交截止时间等。  

3)审核:登陆国开学习网完成论文和实践报告等材料的最终审核工作。  

4)导出成绩表:登陆国开学习网按论文、实践报告、课程实践等分别导出成绩表,并按附件2的格式对成绩表进行整理。  

2.学科学院:  

1)分配责任教师:按照附件1中各专业的代码分配专业责任教师。  

2)汇总、审核成绩表:将学院本科专业实践环节的成绩表汇总成一张表,并对成绩表进行核查(核对课程ID、成绩表格式是否正确等)。  

3)提交成绩表:将汇总无误的成绩表纸质版和电子版报教务处教师管理与督导科,纸质版成绩表须有学院盖章。  

3.省校教务处:  

1)审核成绩表:教师管理与督导科对学科学院提交的成绩表进行审核(核对课程ID、成绩表格式是否正确等),无误后报考试科。  

2)成绩导入:考试科将最终成绩表导入教务管理系统。  

三、培训安排  

1.培训内容  

本科专业综合实践环节在国开学习网的操作以及相关要求。  

2.参加人员  

分校(站)、直属学院负责综合实践环节的领导、相关人员和国开学习网管理人员。  

3.培训时间  

2018 1031 下午15:00  

4.培训地点  

主会场设在开放教育大楼18楼云教室;分会场设在各市州分校、工作站的云教室,未建设云教室的教学点可以上网收看直播。移动终端播放地址:http://live.gsrtvu.cn:8080/hls.html;电脑播放地址:http://live.gsrtvu.cn:8080/rtmp.html  

省校将于 201810 31日 上午10:00组织设备调试,请各与会单位技术人员配合省校做好系统调试工作,确保会议顺利进行。  

四、相关要求  

1.请各分校、直属工作站、直属学院认真组织相关人员参加培训会。  

2.请各分校、直属工作站、直属学院于 1220前将综合实践环节纸质材料(清单、成绩汇总表和座次单)报教师管理与督导科。及时督促学生按照国开学习网设置的提交时间将论文、实践报告和课程实践等材料的最终稿提交到国开学习网。  

3.请各学科学院在本学期期末考试结束后第二天将国开学习网导出并汇总无误的成绩表纸质版和电子版报教务处教师管理与督导科。  

五、联系人及方式  

视频会议调试联系人:王晶  

联系电话:0931-8721720  

实践环节平台技术咨询:张瑞英  

联系电话:0931-8721723  

实践环节教学管理咨询:冯国献  

联系电话:0931-8724600  

附件:  

1.开放教育本科专业综合实践环节选课对照表  

2.开放教育XXXX本科专业综合实践环节成绩表  

 

 

教务处(教学督导中心)  

2018 年10 月24  

 

  • 附件【附件1.xls】已下载
  • 附件【附件2.xls】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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