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甘肃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省属高校和厅直属单位财务管理工作的通知》(甘教财[2018]22号)的要求, 为科学合理编制好2019年度财政部门预算,现将2019年度校内预算编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预算编制原则
校内各部门(单位)立足工作职能,结合学校“十三五”发展规划,紧紧围绕党建工作、建设甘肃开放大学、推进学历教育和非学历教育、推进新校区建设、打造社区教育特色品牌、精准扶贫等重点工作,将各项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部门预算,不得重编、漏编各项收入和支出预算。坚持节俭办学的原则,从严从紧编制日常公用经费、“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及重点项目预算,依法依规完整编制新增资产预算和政府采购预算,未编入预算的项目,不得实施政府采购,进一步提高部门预算编制精准度和科学性。
二、预算编制要求
基本支出预算编制:办公用品购置、维修费(设备、房屋)、电话费、资本性支出预算及涉及政府采购的支出项目先上报国有资产管理处,国有资产管理处统筹测算后报财务处。报刊杂志费、会议费先上报办公室,办公室统筹测算后报财务处。招生宣传由系统建设与招生处统筹测算。办公和教学大楼水电物业管理费及取暖费、车辆运行维护费由后勤管理处统筹测算。租赁费、培训费(承接项目)、联合办学支出(返款、分成款)由相关业务部门测算,并提供相关合同(一般应由校长签订或由校长授权分管校领导代签,至少一式4份)。其他经济科目支出,如差旅费、印刷费、邮寄费、劳务费等由部门列明具体业务,分项测算。
项目支出预算编制:项目支出分常规项目和新增项目,常规项目实行归口管理,由具体的归口管理部门将支出细化至科目后报财务处。新增项目支出预算,归口管理部门应提交项目自评方案、项目预算,学校组织相关部门论证后,报校长办公会研究后,分轻重缓急统筹安排。
三、报送要求
校内预算编制是学校编制年度财政部门预算和校内经费下达的重要依据,请各部门特别是归口管理部门和统筹部门要高度重视,组织经费管理人员精心精细测算,突出预算重点,完整准确填列相关报表,并于7月20日前将部门预算电子稿发送至454463529@QQ.COM。待电子稿审核通过后向财务处报送加盖部门公章的相应部分预算的纸质文档。
联系人:贺相英
联系电话:0931-8721735
2018
年6
月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