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校、直属工作站,校内各部门、各单位:
为纪念《汉语拼音方案》颁布60周年,根据甘肃省教育厅《转发关于举办“我与汉语拼音”征文评选活动的通知》(甘教语函〔2018〕2号)精神,学校决定在全省电大系统组织开展“我与汉语拼音”征文初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文主题:我与汉语拼音
二、征文对象:全省电大系统教师、学生。
三、征文要求
1. 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学习、、研究汉语拼音过程中的思考认识、感悟心得或发生的故事。
2. 自选题材创作(诗歌除外),单篇作品字数以不超过2000字为宜。
3. 思想健康,内容积极向上,符合国家语言文字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4. 须为原创,且未曾在任何公开出版的报刊上发表,每人最多投两篇。
5. 投稿作者须署真实姓名,并附100字以内个人简介和详细的联系方式(包括通信地址、邮编、联系电话)等。
四、 征文办法
1.征文设置大学生组、教师组两个组别。投稿时请注明所属组别。
2.征文活动初选由省校统一组织,各单位将投稿报送至省校教务处(教学督导中心),学校将组织相关专家对征文的思想内容、表达水平及语言文字应用规范等进行初审,审核通过后的征文由省校统一报送征文主办单位。
3.请各单位于
9月
20日
前将投稿作品发送至406568950@qq.com, 邮件标题为“分校(部门)+作者姓名+我与汉语拼音征文+组别”。
联系人:林佳
电话:0931-8825481
教务处(教学督导中心)
2018
年6
月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