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相关单位、相关部门:
根据《甘肃广播电视大学关于全省电大2018年教学督导工作安排的通知》(甘电大发〔2018〕28号)精神,现将2018年质量因子采集等工作安排如下:
一、具体要求
1. 数据采集:请涉及上、下半年数据采集的单位、部门严格按照《甘肃广播电视大学分校(站)办学质量因子考核办法(修订)》(甘电大发[2016]70号)文件内容,依据分校的工作表现情况如实逐项填写分数,不得徇私舞弊。上半年数据采集起止日期为
2018
年
1
月
1
日
—
2018
年
6
月
10
日
。
2. 指标修改或调整:如相关单位、相关部门对现行质量因子考核办法有异议,请提出具体修改意见。
二、提交时间
1. 数据采集完成后请相关单位、相关部门自行保管,于下半年数据采集完成后统一提交。
2. 质量因子修改意见请于
2018
年
6
月
30
日
前提交。
三、提交形式
本次数据采集仍采取往年纸质填报形式。质量因子修改意见采取电子稿形式提交至教务处教师管理与督导科。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冯国献
邮箱: 232733651 @qq.com
电话:8724600
教学督导中心
2018
年
6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