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校、直属工作站,校内各部门、各单位:
为做好我校2017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省校专业技术人员现有各系列各等级,分校(站)仅报送高校教师和中专教师系列。
二、评审条件
1.正常晋升人员
高校教师系列:按《甘肃省高等学校教师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甘人职〔2015〕78号)和《关于对<甘肃省高等学校教师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部分条款内容进行调整修改的通知》(甘人职〔2016〕54号)文件执行。
中专教师系列:按《甘肃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正高级讲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试行)》(甘人职〔2016〕2号)和《甘肃省中等专业学校教师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甘人职〔2009〕67号)文件执行。
工程、会计、经济、图书、档案等系列均参照相应文件执行。
2.破格晋升人员
按《甘肃省破格晋升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办法》(甘职改办〔2004〕4号)文件执行。
3.晋升专业技术内部等级人员
高校教师系列按《甘肃省事业单位高等学校教师专业内部等级岗位任职条件(试行)》(甘人发〔2008〕48号)文件执行,其他系列参照相应文件执行。
4.有关外语、计算机、学历、专业技术年限、年度考核、系列转换、论文的要求按《甘肃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考试及成绩使用办法》(甘人职〔2007〕18号)、《关于参加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统一考试的通知》(甘职改办〔2003〕2号)、《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服务工作的意见》(甘人社通〔2014〕314号)、《关于调整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和论文要求的通知》(甘人职〔2016〕66号)、《关于职称评聘中有关问题的规定》(甘职改办〔2003〕9号)、《关于规范职称评审对论文要求的通知》(甘人职〔2014〕33号)等文件办理。
以上相关文件均已上传至人事处部门网页“职称评聘”一栏,各位教师可自行查阅。
三、申报材料及要求
(一)正常晋升、破格晋升及转系列人员报送材料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其中申报评审正高、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一式3份,申报评审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一式2份,请到人事处领取后填写。
2.《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情况简表》(见附件)纸质版一式1份,同时报送电子版。
3.《评审高级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审查登记表》(见附件)纸质版一式1份(仅申报评审正高、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填写),同时报送电子版。
4.本人符合晋升条件的毕业证、学位证、职称外语合格证、职称计算机合格证、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高校教师系列还需提供高校教师资格证。以上证件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5.著作、教材、论文、科研成果、获奖证书、专利等各类工作业绩成果原件,提交论文原件时请在期刊目录中标明本人完成的论文标题。此外,申报评审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还需提供本人独立或作为第一完成人发表的本专业学术论文(正高级人员2篇,副高级人员1篇)一式3份作为送审论文,送审论文均为复印件,需要复印封面、目录、正文并装订。
6.各分校(站)申报评审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无论文、科研成果者需提交个人工作总结1份(3000字以内),重点写明本人任现职以来的工作业绩和学术水平。
7.本人近期免冠二寸白底彩色照片3张。
(二)申报评审专业技术内部等级人员报送材料
1.任现职以来的重大业绩及突出业绩成果原件。
2.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原件。
3.本人近期免冠二寸白底彩色照片3张。
(三)报送材料要求
1.建议参评人员将所有评审材料装入布质袋内,袋上注明本人所在单位、姓名、拟评审职称(直接在材料袋上手写个人信息,不建议将打印的信息粘贴在材料袋上),并将所有报送材料的原件按顺序制作目录清单后一并装入。
2.凡表格中出现的年月均按以下格式填写,且年份写4位数,月份写2位数,如“2017.09”。
3.“任现职以来主要教学工作情况”中同一门课程将讲授所有班级情况合并填写,并计算出总学时数。
4.“主要专业技术工作经历”填写高中毕业后(不含高中)所有学历、职称、工作单位、岗位变化等情况。
5.凡完成的成果须注明完成时间、合作人数、排名顺序及本人完成的部分。如“任现职后主要专业技术工作成绩”中“本人起何作用”按“本人排名-合作人数”格式填写,如本人排名第2,共6个人合作完成,则填写“2-6”,如独立完成则填写“1-1”。
6.“任现职以来发表主要论文”填写格式如下:“名称”一栏填写“《论文名称》”;“发表刊物及时间”一栏填写“《刊物名称》,××××年第××期”;“合作人数及本人排名”一栏按“本人排名-合作人数”格式填写;“获奖及引用情况”一栏填写具体获奖名称或“SCI 、EI、ISTP等收录(需提供收录证明)”。
7.“任现职以来发表主要论著”填写格式如下:“出版社及出版时间”一栏按“××××出版社,××××年××月,ISBN ×”填写;“本人及合作人数排名”按“本人排名-合作人数”填写;“字数及获奖情况”按“本人完成字数/总字数”填写,如“×万字/×万字”。
8.上述表格的所有项目均须由人事处逐项审核确认后如实填写并打印,不得手写,不得涂改。《简表》、《审查登记表》等表格均采用统一样表和纸型,不得修改,表格电子版文件名格式为:(2017)+甘肃广播电视大学+(姓名)+拟晋升职务名称,如:(2017)甘肃广播电视大学理工学院(张三)副教授。
四、时间安排
学校将适时召开各系列专业技术职务推荐、评审会,各分校(站)请认真审核本单位申报人员的评审材料,出具单位书面推荐意见和上级人事主管部门委托评审函,于9月30日前将材料报人事处。校内各部门(单位)亦于9月30日前将材料报人事处,逾期未报,不再受理。
五、其他事项
1.根据省职改办规定,获奖证书、成果鉴定书、论文、专著(译著)、教材等均须报送原件;论文采稿通知单、专著(译著)的出版合同及清样一律不作为评审依据;专著、编著、教材等前言或后记说明中未注明本人撰写章节、内容或字数的,不作为本人业绩成果。
2.各分校(站)参评人员须当地人事主管部门出具同意评审委托函,其中申报评审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委托部门为甘肃广播电视大学;申报评审正高、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委托部门为甘肃省教育厅。
3.各分校(站)申报评审正高、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论文送审、答辩和评审材料的上报等工作由分校(站)自行组织完成,省校负责协调服务工作。
六、联系方式
请各分校(站),校内各部门(单位)接到通知后,将上述安排及时传达到有关人员,依照文件规定的报送时间,抓紧做好符合条件人员的推荐、评审材料的审核与上报工作,以保证评审工作的顺利进行。
联系人:徐先良
联系地址:教育大厦703
联系电话:0931-8725920
邮箱地址:474966236@qq.com
人事处
2017
年
9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