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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编报2018年度部门预算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17-08-28 点击数:

 

校内各部门、各单位:  

为科学合理编制好2018年度学校预算,现根据省上2018年预算编制相关精神,通知如下:  

一、预算编制原则  

校内各部门(单位)要结合学校“十三五”发展规划,本着开源节流、勤俭办学的原则,科学谋划,合理测算,统筹考虑,做细做实部门支出,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预算编制要求  

基本支出预算编制:办公用品购置、设备维修、电话费、小额资本性支出预算及涉及政府采购的支出项目由各部门上报国有资产管理处后,国有资产管理处统筹测算后报财务处。报刊杂志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由办公室统筹测算。招生宣传由系统建设与招生处统筹测算。办公和教学大楼水电物业管理费及取暖费、车辆运行维护费、房屋维修费由后勤管理处统筹测算。租赁费、培训费(承接项目)、联合办学支出、返款、分成款由相关业务部门测算,并提供相关合同(一般应由校长签订或由校长授权分管校领导代签,至少一式4份)。其他经济科目支出,如差旅费、印刷费、邮寄费、劳务费等由部门列明具体业务,分项测算。  

项目支出预算编制:项目支出分常规项目、延续性项目和新增项目,常规项目实行归口管理,由具体的归口管理部门将支出细化至科目后报财务处。延续性项目至项目结项时应结而未结的,2018年将不再安排预算。新增项目支出预算,包括信息化建设项目(归口信息中心管理)、资源建设(含课程资源、数字化资源、地方特色资源等)项目(归口资源中心管理),非学历教育平台及资源建设项目(归口培训学院、社区学院管理)、科研项目(归口科研处管理)。归口管理部门应提交项目自评方案、项目预算,由副校长王宏宁牵头,组织相关部门论证,分轻重缓急统筹安排,报学校研究。新区建设项目由系统建设与招生处负责并提供相关材料,财务处单列。  

三、报送时间  

预算编制是学校2018年度校内经费下达的重要依据,请各部门特别是归口管理部门和统筹部门要高度重视,组织经费管理人员精心精细测算,完整准确填列报表,并于9月1日前将支出预算电子稿发至454463529@QQ.COM。待电子稿审核通过后向财务处报送加盖部门公章的相应部分预算的纸质文档。  

 

财务处  

2017 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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