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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7年度甘肃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17-05-25 点击数:

 

校内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甘肃省教育厅关于申报2017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的通知》(甘教技函[2017]12号)精神,现组织申报2017年度甘肃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和奖励范围  

省教育厅组织申报的2017年度甘肃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分科学技术和人文社会科学两类,每类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若干名。  

成果时限为2012630日至2015630日,不得重复报奖。  

科学技术类参照教育部《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推荐2017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教技厅函〔201730号)文件要求进行评审;人文社会科学类参照《第七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教社科厅函〔20152号)文件要求进行评审。  

二、申报条件和申报程序  

1. 申报科学技术类优秀成果奖  

科学技术类优秀成果奖申报者请参看《推荐2017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具体要求》(附件1)进行申报,且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作为一个推荐项目的完成人参加评审。  

2. 申报人文社会科学类优秀成果奖  

人文社会科学类优秀成果奖申报者请参看《第七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实施办法》(附件2)进行申报。  

3. 科学技术和人文社会科学两类奖项均按照《甘肃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评审表》(附件3)填写打印。  

4. 拟申报项目的第一完成人须为本校在职在编人员,其他完成人不超过6人。  

三、申报材料和时间  

申报材料包括:申报评审表(附件3)、申报成果及相关证明材料。申报成果的相关证明材料与申报评审表份数一致,统一装订在申报评审表后。  

请申报者务必于201762日下午17点前将《甘肃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评审表》(附件3)纸质版(附电子版)(一式三份,其中一份附原件)报至科研处,电子版发送至kyc@gsrtvu.cn,逾期不候。提交的电子版和纸质版内容必须完全一致。  

联系人:杨晓帆  

联系电话:0931-8727559    

附件:  

1. 推荐2017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具体要求  

2. 第七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实施办法  

3. 甘肃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评审表  

科研处  

2017525  

 

  • 附件【附件1.doc】已下载
  • 附件【附件3.doc】已下载
  • 附件【附件2.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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