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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6年度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17-03-01 点击数:

 

各分校、直属工作站,直属学院:  

根据国家开放大学《关于开展2016年度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国开学〔20171号)和《关于印发〈甘肃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教育奖学金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甘电大发〔2009137号)文件要求,现将我校开展2016年度奖学金评审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学金类型  

(一)国家开放大学奖学金  

1.面向开放教育学生(含“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学生)所设的国家开放大学奖学金。  

2.专门面向“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学生所设的国家开放大学“希望的田野”奖学金。  

(二)甘肃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教育奖学金  

面向开放教育学生(含“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学生)所设的甘肃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教育奖学金。  

二、申请范围  

开放教育本科(专科起点)、专科、“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专科在读且符合评审条件的学生均有资格申请2016年度国家开放大学奖学金或国家开放大学“希望的田野”奖学金(“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学生)和甘肃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教育奖学金。非“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学生不能申请“希望的田野”奖学金,“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学生可以申请国家开放大学奖学金。三类奖学金不能同时申请。  

已获得过国家开放大学奖学金、国家开放大学“希望的田野”奖学金和甘肃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教育奖学金的学生不允许再申请2016年度奖学金。  

截至20161231日,已修满本专业毕业最低学分,进入毕业审核阶段的学生不在奖励范围之内。  

三、申请名额  

2016年度奖学金名额为各分校、直属工作站,直属学院教务管理系统在籍学生人数的3‰,其中国家开放大学两类奖学金按比例分配了预备名额。预备名额要作排名,在汇总表备注 “预备(预备名次)”,具体名额见附件3。各分校、直属工作站,直属学院组织所属教学点推荐候选人应注意名额分布适当,奖学金候选人不能集中在同一学习中心或同一专业。  

在读期间获得国家、省(部)级奖励或中国人民解放军战区级奖励,对社会做出突出贡献者在申请国家开放大学两类奖学金时,不受奖学金分配名额限制且可适当放宽申请条件中的成绩要求。  

四、申请条件  

国家开放大学两类奖学金申请条件依据《2016年度国家开放大学奖学金和国家开放大学“希望的田野”奖学金评审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执行(见附件1)。  

甘肃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教育奖学金申请条件依据《甘肃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教育奖学金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执行(见附件2)。  

五、时间要求  

2017 331 前,各分校、直属工作站,直属学院上报申请人材料电子版;电子版材料经省校审查合格后,方可打印文本材料、签名、盖章后报送省校学生处。  

六、注意事项  

省校将对奖学金评选工作加强管理,出现问题较多的分校、工作站减少推荐名额,直至取消推荐资格。各分校、直属工作站,直属学院要充分认识奖学金评审工作的意义和重要性,高度重视奖学金评审工作,根据文件要求的评审条件、程序认真组织奖学金评审,将评审工作推进到所辖教学点。  

1.报送材料应规范齐备,尤其是学生姓名、出生年月等基本信息应准确无误。国家开放大学两类奖学金申请表中学生的申请理由要详实,不少于300字。  

2.教学点要认真填写初审意见,初审意见应包含对申请表中信息和其他材料的核实情况以及初审情况。  

3.奖学金候选人成绩单通过教务管理软件打印,同时注明课程平均成绩及已修学分百分比,并加盖分校、直属工作站,直属学院学籍审核部门印章。  

4.工作人员在整理候选人材料时应认真细致,确保汇总表中信息与候选人申请表中信息一致。  

评审过程中的问题,请及时和省校学生处工作人员进行沟通。  

联 系 人:张巧丽  

通讯地址:兰州城关区南滨河东路653号甘肃电大学生处  

邮政编码:730030  

电  话:09318178171  

甘肃电大评优工作群:107993058  

电子邮箱:xsc@gsrtvu.cn  

甘肃广播电视大学  

2017 年2 月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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