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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编报2017年度部门预算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16-11-24 点击数:

 

校内各部门、各单位:  

为做好2017年度校内经费预算编报工作,科学谋划业务发展,合理保障部门支出,请各部门(单位)结合2017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分解细化业务支出,力求切合实际、准确可行。  

一、编制内容及具体要求  

(一)基本支出预算  

各部门(单位)根据本部门业务性质,合理测算、统筹考虑,做细做实部门支出。  

具体要求如下:第一,办公用品购置、维修费(含房屋维修)、电话费、资本性支出预算由国资处征求各部门意见进行测算。第二,报刊杂志费、会议费由办公室统筹测算。第三,招生宣传由学生处统筹测算。第四,办公和教学大楼水电物业管理费及取暖费、车辆运行维护费由后勤服务中心测算。第五,培训费(承接项目)、联合办学支出、返款、分成款由相关业务部门测算,并提供相关合同(一般应由校长签订或由校长授权分管校领导代签,至少一式4份)。第六,其他科目支出,如差旅费、邮寄费、劳务费等由部门列明具体业务,分项测算。  

(二)项目支出预算  

新增项目支出预算,包括课程资源建设项目(资源中心归口管理),科研项目(科研处归口管理),由归口管理部门提交项目自评方案、项目预算、专家论证并由分管校领导审批后提交财务处。财务处分轻重缓急并视学校当年的财务状况统筹安排提请学校相应会议审定。已立项执行的资源建设、科研项目2017年继续实施的,“双联”、教职工培训、教职工思政、普法教育、对外宣传等有关部门常规专项,需分具体项目并细化至科目,由归口部门统筹后提交财务处。  

二、报送时间  

11月30日前将支出预算电子稿发至454463529@QQ.COM。待电子稿审核通过后向财务处报送加盖部门公章的相应部分预算的纸质文档。  

三、联系人  

财务处贺相英电话:13919293165    

预算编制是学校2017年度校内经费下达的重要依据,请各部门特别是归口管理部门和统筹部门要高度重视,组织经费管理人员精心精细测算,完整准确填列,按时报送。  

财务处      

  2016   年11 月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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