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相关单位、相关部门:
根据学校办学质量因子数据采集要求,现需收集各分校、直属工作站2016年质量因子数据,为保证此项工作顺利开展,现安排如下:
一、填写要求
请严格按照《甘肃广播电视大学分校(站)办学质量因子考核办法(修订)》(甘电大发[2016]70号)文件内容,依据分校的工作表现情况如实逐项填写分数,不得徇私舞弊。本次数据采集起止日期为2016年1月1日—2016年11月20日。
二、提交时间
数据采集完成后请于11月25日之前提交。纸质稿由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后提交至教师管理与督导科。电子稿发送至邮箱。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薇
邮箱:jxdd1319@126.com
电话:8724600
教学督导中心
2016
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