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校(直属工作站)、教学点(学习中心),直属学院:
为落实《教育部关于办好开放大学的意见》(教职成〔2016〕2号)中提出的“完善注册学习制度,保证每一位学习者可随时注册入学”的要求,国家开放大学总部决定在全国部分分部开展“增加招生批次试点”工作,经国家开放大学批准,省校决定今年秋季参与第二批次招生试点工作。请各分校、工作站高度重视并积极开展此项试点工作,多措并举,深挖生源潜力,力争试点招生取得成效。为做好本次试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详细内容见甘肃广播电视大学OA电子办公系统“甘电大发〔2016〕104号”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