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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省直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障卡制发和启用期间有关问题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16-10-09 点击数:

 

校内各部门、各单位:  

按照省人社厅医保处电话通知,省直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障卡制发和启用工作目前仍在准备过程中,但近来发生一些参保人员私自销毁医疗保险证,同时存在大量违规支取个人账户资金的问题。为进一步加强医疗保险证和个人账户资金的管理,规范使用行为,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省直医保个人账户银行存折仍需继续按现行规定管理使用,在省直社会保障卡启用初期,证卡并用过渡还有一段时间。  

二、省直社会保障卡全面启用后,省社保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对参保人员医疗保险证和个人账户存折统一收回处理,个人不得自行销毁。  

三、在此期间,如擅自销户和违规支取造成医保个人账户不能划入以及相关医疗费用无法到账等后果由参保人员自行负责。  

特此通知。  

 

人事处      

2016 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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