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部门、各单位:
按照省人社厅关于省直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障卡(以下简称“社保卡”)发放工作安排,学校将于近期为全体教职工办理社保卡。为做好发卡前全体人员的信息采集、比对、确认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采集对象
学校在编和退休教职工。
二、相关要求
1. 人事处已将社保卡数据采集系统中每位教职工的基本信息(由省人社厅和省公安厅提供)进行了统一打印(见信息采集表),教职工拿到表后要逐项认真核对已有信息,并补充填写未填信息,表中有信息不全或有误的,请补充更正,确认签字后统一于
9月
21日
下班前交人事处。
2. 人事处对首次确认后的信息核实录入后再次发给各部门(单位),由教职工再次确认签字并留存指纹后于
9月
26日
下班前统一报人事处,同时附本人身份证复印件2份(正反两面复印在同一面)。
3. 社保卡事关全体教职工切身利益,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指派专人负责此项工作。
三、信息采集确认注意事项
1. 信息采集表中的“申请人基本信息”必须全部认真填写。
2. “出生日期”依据身份证号自动生成,不可做修改;“证件有效期”一栏填身份证有效期的截止日期,如20190909或长期;若家中无固定电话,可填单位电话,填写时须加区号;“户口地址”填户口本上的地址;“户口性质”填农业或非农业。
3. 若表中照片栏无本人照片,需提供电子版照片进行补录。照片标准为白底无边框,358像素(宽)*441像素(高),JPG格式,大小为5-60K。
4. 信息采集确认过程中遇到的各类问题,可随时与人事处联系。
联系人:徐先良
电话:8826691
人事处
2016
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