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甘肃省教育厅关于申报2016年度全国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及甘肃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的通知》(甘教技函[2016]12号)精神,省教育厅参照教育部相关奖项推荐要求,组织申报2016年度甘肃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和奖励范围
省教育厅组织申报的2016年度甘肃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分科学技术和人文社会科学两类。科学技术类按教育部《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推荐2016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教技厅函〔2016〕36号)(附件1)文件要求进行申报;人文社会科学类参照《第七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附件2)要求进行申报。
二、申报办法和申报程序
1.科学技术类优秀成果奖申报人需填报以下材料:
请申报者认真查看《推荐2016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具体要求》(附件3),依据报奖类别严格按照填写说明要求填写《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推荐工作手册》(附件4)中的相应内容。
2.人文社会科学奖的申报人需填报以下材料:
申报者按照《第七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实施办法》(附件5),认真填写打印《第七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评审表》(附件6)。
三、申报材料和时间
申报材料包括:申报评审表(附件4或5)、申报成果及相关证明材料。申报成果的相关证明材料与申报评审表份数一致,统一装订在申报评审表后。
请申报者务必于2016年5月15日下午18点前将《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推荐工作手册》(附件4)或《第七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评审表》(附件5)纸质版(附电子版)一式4份报至科研处,电子版发送至kyc@gsrtvu.cn,逾期不候。提交的电子版和纸质版内容必须完全一致。
联系人:马云卿
联系电话:0931-8727559
科研处
2016
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