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16-04-05 点击数:
各二级工会、校工会会员:
根据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补充通知》(工财发〔2014〕69号)和《关于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会会员交纳会费问题的通知》(工财字[1994]69号)文件精神,校工会对学校工会会员个人会费缴纳标准进行了核对,现提出调整意见。具体如下:
(详细内容见甘肃广播电视大学OA电子办公系统“甘电大工发〔2016〕1号”文件。)
上一条:关于组织申报2016 年度甘肃省高等学校科研项目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网站管理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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