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开展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础数据采集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2015〕341号)精神,现将养老保险基础数据采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望知悉。
一、采集对象
学校所有在编教职工。
二、采集要求
1.校内各部门(单位)组织所属部门在编教职工填写《甘肃省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首次参保信息采集表》(附件1),填写内容要求真实、准确、完整,经本人确认签字后,以部门(单位)为单位将纸质和电子版数据一并报人事处审核。
2.在编教职工来校前已缴纳过养老保险的,需提供相应的材料,以便合并计算缴费年限。
3.填写内容与人事档案不相符的,以人事档案为准,由人事部门通知本人并确认签字。
三、时间安排
各部门(单位)于2015年 11月16日至11月19日组织所属部门在编教职工填写《甘肃省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首次参保信息采集表》,并于11月20日下午6点前将纸质和电子版数据报送人事处。
人事处
2015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