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校、直属工作站,有关二级学院:
根据新华社下发的《甘肃广播电视大学2015年毕业生图像采集时间安排》要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拍摄要求与程序
1.各分校、直属工作站,有关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安排,密切配合,在接到通知后及时与新华社甘肃分社联系,严格按照《甘肃广播电视大学2015年毕业生图像信息采集工作时间安排表》(见附件1)规定日期,做好本校及所辖工作站(教学点)毕业生图像信息采集工作。
需到其他分校采集图像信息的分校、工作站(教学点),要提前与组织方联系以确定具体时间,提交数据库并派专人协助组织方开展工作。
2.本次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图像信息采集范围包括: 2016年春、秋两季各学历类型全部预毕业学生。由于新华社图片总社对采集的电子注册图像信息保存期为2年,请不要组织刚入校的新生进行电子注册图像信息采集工作。
若个别学生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期参加图像信息采集,必须于2016年4月8日至4月11日到新华社甘肃分社实地补拍,不得翻拍纸质照片。
3.各分校、直属工作站,有关二级学院要详细填写《综合信息采集登记单》中的内容:
(1)学校名称:填写学校全称。
(2)通讯地址:注明详细的接收地址及门牌号,避免邮寄过程中出现差错;
(3)联系人、电话:用正楷填写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前应加区号,以便联络;
(4)学校代码:填写教育部注册备案的五位数代码,具体见“数据库格式及要求录入说明”(附件2)第1条。负责此项工作的人员要认真检查填写内容,逐一核实,做到准确、完整。
4.各分校、直属工作站,有关二级学院须派一名主管领导和两名工作人员协助工作,确保现场拍摄工作有序进行。拍摄人员与学校指定的负责人共同填写进校时间和开始拍摄时间。
5.各分校、直属工作站,有关二级学院应提供拍摄场所。提供的拍摄场所要避免外部光源照射,内部有220V电源,一张桌子,两把椅子。拍摄场所外面要有一定的空间,供学生排队、休息使用。
根据拍摄时间表,按时组织学生携带身份证、学生证统一进行拍摄(每小时200人)。
6.根据新华社甘肃分社要求,各拍摄点要提供采集图像信息学生的数据库(信息采集数据库格式及要求见附件2)。各分校、直属工作站,有关二级学院必须使用教务管理系统中的学籍信息进行图像采集,避免信息采集时出现错误,确保学生学历信息的真实性与准确性。拍照学生必须携带本人学生证和身份证并经拍摄人员核对后参加图像采集。
二、拍摄后的注意事项
为了保证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上网数据资料与图像信息采集的统一和信息的准确性,及时掌握学生图像采集的情况,各分校、直属工作站,有关二级学院接到新华社返回的学生照片和图像信息后要认真进行核对(纸质照片下方印有“学校名称、学生姓名、学号、身份证号码和拍摄序号”五种信息,以便学校核对、查找和使用)。
1.核对后发现缺少学生照片的,请及时将学生的姓名、身份证号码邮寄或传真给北京总部(请务必盖上学校公章,否则不予办理),并注明联系人、地址和电话。
2.核对后发现因拍摄原因有闭眼或其他特殊表情的学生照片,由学校负责人同新华社甘肃分社联系,并通知学生按补拍时间到新华社甘肃分社免费重拍。
3.核对发现数据错误或数据错位的,按《勘误表》上的填写要求仔细填写。快递或传真到北京总部(请务必盖上学校公章),照片可照常使用,总部将修改后的图像数据用电子邮件寄给学校。
三、联系方式
1.拍摄单位:新华社甘肃分社 联系人:刘军 杨芳
联系电话:(0931)8863079 传真:(0931)8863079
(0931)8716083
地址:兰州市东郊巷15号 邮编:730000
2.省校负责部门:教务处 联系人:李颖
联系电话:0931-8823191
地址:兰州市城关区南滨河东路653号 邮编:730030
教务处
2015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