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5-19 11:50:57
校内各部门、各单位:
为落实学校第9周值周情况通报提出的关于教师听课工作的建议,学校决定今后将针对校内专、兼职教师实行逐人听课制,原则上每位教师每年两次(上、下半年各一次),确保无一漏缺。教务处(教学督导中心)今后将在开学初依据职业技术学院和直属学院课表统筹安排此项工作。现将本学期面授教学听评课工作安排如下:
一、开始时间:直属学院:2015年6月1日—6月21日(注:直属学院的周次比学校周次提前了一周);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6月1日—6月20日
二、督导对象:在直属学院担任本、专科学历教育以及在职业技术学院担任大专及中专学历教育课堂教学工作的校内专、兼职教师。
三、督导人员
督导人员由四类人员组成:领导值周小组、督导小组(文法、理工、管理)、“干部联系班级”和“教师担任副班主任”小组、督导办公室。
四、督导安排:见附表
五、督导要求
1.为保证听课评教的客观性,每次听课,听课小组人数不得低于2人。听课时间不得低于30分钟。并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填写《甘肃广播电视大学听课督导表》。
2.听课结束后要对参与听课的学生进行问卷调查,填写《甘肃广播电视大学学生评教表》,评教学生不应低于10人。
3.听课督导表和学生评教表由听课小组负责在听课前打印,每组指定一人收集汇总,并于每学期末提交至教学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督导办公室建立教师听课档案,并将汇总意见反馈于各学科学院;学科学院负责对教师面授教学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有针对性的培训指导,以实现良好的教学效果。
2015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