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新农村建设人才保障工程”的意见》(省委发[2007]16号)和《关于实施“联村联户、为民富民”行动人才支撑计划的意见》(甘办发[2012]146号)要求,今年,省委组织部将继续从省内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省直有关部门选派一批科技人才到县(市、区)挂任科技副职。学校按照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推荐科技副职人选的通知》精神,将向省委组织部推荐部分科技人才到县(市、区)挂任科技副职,挂职时间为两年。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
关于推荐科技副职人选的通知.doc
2、
科技副职需求情况汇总表.xls
3、
推荐人选登记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