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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2015年进修培训教师的通知

信息来源: 未知 发布日期:2014-12-05 点击数:

各学院(中心):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对中青年骨干教师的培养,积极推进教学、科研、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强化学校师资队伍建设,现将推荐2015年进修培训教师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进修培训计划申报原则 

1、专业对口原则。根据学校学科、专业建设和师资建设需要,专兼职教师的进修培训原则上应专业对口,并重点考虑对学前教育(艺术类)、风能与动力技术、护理(社区护理)、水利工程(给水灌溉)、移动电子商务、种子生产与经营六个紧缺专业教师进修培训。 

2、统筹兼顾原则。各学院(中心)选派专兼职教师进修培训,要在保证重点学科、特色专业学科和专业的前提下兼顾一般学科。填报进修计划时,必须有计划地安排,尽量不影响正常的教学科研及管理工作。

二、进修培训类型及学习方式、学习时间

1、进修培训的类型包括学历(学位)教育和非学历教育。学历教育:脱产或不脱产攻读硕士、博士学位;非学历教育:到国内普通高校进行相关专业短期进修培训。适应专业建设、专业改造和双师型教师培养需求,到相关企业行业进行实践技能提升。

2、学习方式分为脱产、半脱产和在职学习。

3、根据学校实际情况,鼓励专兼职教师参加在职和业余学习。

4、非学历教育进修培训时间为半年到一年。

三、推荐名额及工作要求 

1、文法学院、管理学院、理工学院各推荐3-4(含兼职教师)名;培训学院、直属学院、职业技术学院、信息中心、资源中心各推荐1-2名。

2、兼职教师由本人申请,经所在部门同意后报所属学科学院,由学科学院统一确定推荐名单。各单位在1212前将本单位推荐的2015年进修培训专兼职教师推荐情况及申请表报人事处。

3、各单位提出进修培训计划经人事处汇总审核后,统一报学校批准实施,凡是未列入该计划的专兼职教师,本年度不再安排进修培训。 

 

 

    附件: 2015年度专兼职教师培训进修计划申报表.xls

 

人事处      

2014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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