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校、直属工作站,校内有关部门、单位:
为了提高全省电大综合实践环节教学质量,建立合格的综合实践环节教学指导教师队伍,省校决定召开“2014年全省电大综合实践环节教学指导教师网上培训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与形式
培训时间:2014年9月23日—30日。培训采取网上观看IP视频、网上下载浏览专业综合实践教学实施细则、网上实时讨论答疑及网上答卷等形式。
二、培训内容
1.开放教育本、专科各专业的综合实践教学要求;
2.综合实践环节教学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三、培训地址
各专业培训视频、综合实践环节教学实施细则及试题下载位置均在相应专业毕业作业课程栏目中。
四、参会人员
1.各分校、工作站准备申请指导资格的专兼职教师;
2. 护理学专科除2008以后获得指导资格的教师外,其他教师均应参加此次培训,否则资格不予认可。
注:尚未进入综合实践教学环节的新开专业,此次不予培训。
五、申报条件
本科:相近专业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并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成人高等学校本科毕业后应有两年以上高校工作经历,并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
专科:相近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
对于在不同学习阶段所学专业不同的教师,最多只能申请两个相近专业的指导教师资格。
六、具体安排
1.9月18日-22日各专业责任教师完成综合实践环节教学实施细则和教学大纲的修订、上传。
2.各分校、工作站按省校申报条件要求对参加培训的教师进行学历、职称、专业初审,并组织初审合格的教师积极参加培训。
3.参加培训的教师于9月23日—30日期间下载浏览专业综合实践教学实施细则、教学大纲及观看培训视频,各专业责任教师将于24小时内在专业毕业作业论坛解答教师的有关问题。
4.9月30日前参加培训的教师按照各专业考试要求完成答卷并提交至分校或直属工作站,之后以分校、直属工作站为单位将答卷集中分类后,于9月30日前,将审核合格教师的毕业证书、职称证书的电子照片、报名表(见附表2)及答卷分类打包发至各专业责任教师邮箱(专业责任教师联系方式见附表1《开放教育专业责任教师信息表》)。各专业责任教师在收到分校、直属工作站的有关材料应及时给予反馈。
5.10月12日前各专业责任教师请将本专业所有参加培训教师的审核结果(不合格的请注明原因)按照附表3格式汇总后发到各学科学院教学秘书邮箱。
6.10月15日前各学科学院教学秘书将汇总结果发到教务处教师管理与督导科冯国献邮箱:232733651@qq.com
7.省校将于10月20日前在学校主页公告栏公布培训、审核结果。
七、注意事项
为保证此项工作的顺利进行,请分校、直属工作站、专业责任教师根据安排及时完成相关工作。
八、联系方式
文法学院 李 琼 联系电话:(0931)8721730
理工学院 王新友 联系电话:(0931)8822079
管理学院 赵世莉 联系电话:(0931)8721729
教务处 冯国献 联系电话:(0931)8724600
附表1:
开放教育专业责任教师信息表.doc
附表2:
2014年全省电大综合实践环节指导教师网上培训报名表.DOC
附表3:
2014年综合实践环节指导教师培训审核结果汇总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