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4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3〕28号)精神,结合我校工作实际,学校定于5月1日至3日放假调休,共3天,5月4日(星期日)上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节假日期间,学校不再安排总值班。请校内各部门、各单位自行安排,做好防火、防电、防水、防盗等工作,确保学校财产安全。
二、后勤服务中心要加强开放教育大楼、农民巷实验(实训)楼的物业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直属学院、职业技术学院等单位要分别做好节假日期间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妥善安排好学生的管理、饮食、卫生、安全等方面的工作,保证学校放假期间的安全稳定。
特此通知。
办公室
2014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