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校、直属工作站,校部各处室、二级学院:
根据甘肃省教育厅《关于推荐教育部2013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甘教技【2013】39号)精神,为做好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奖励的范围
2013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推荐工作分为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自然科学奖、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技术发明奖、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包括推广类)和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专利奖,共四个奖种。
二、推荐程序、时间
按照有关规定,凡推荐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项目,必须先在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成果专利处办理科技成果登记。获得成果登记号后,于8月12日前将书面推荐书(见附件2)3套(含一套原始件,推荐书主件和附件装订成册)并电子版报送至省校科研处,过期不再受理。
三、直接推荐国家科技奖
已获省部级二等奖及以上奖励,拟申请由教育部遴选、推荐2014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的项目(简称直报项目),可按有关要求直接向教育部推荐。
四、缴纳项目评审费
按照教育部文件规定,每一推荐项目需缴纳项目评审费400元(含直报项目),与2013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推荐材料一并上交。
联 系 人:张泽宁 张亚君
联系电话:0931-8721727、8823542
E-mail: zhangzn@gsrtvu.cn
地 址:兰州市城关区南滨河东路571号
附件:
1. 推荐2013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具体要求
2. 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推荐工作手册
2013年7月25日
相关链接:
复件 关于推荐教育部2013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