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部各处室、二级学院: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3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2〕33号)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学校定于4月4日至6日放假调休,共3天。4月7日(星期日)上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节假日期间,学校不再安排总值班。请校部各处室、二级学院自行安排,做好防火、防水、防盗等工作,确保学校财产安全。
二、大楼管理中心要加强远程教育大楼、农民巷教学楼的安保工作,直属学院、职业技术学院、信息工程技术中等专业学校等单位要分别做好节假日期间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妥善安排好饮食、卫生、安全保卫等方面的工作,保持学校稳定。
办公室
2013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