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校(教学点)、直属工作站:
电子商务(农副产品营销方向)专业(专科)综合实践包括社会实践(3学分)和电子商务实训(5学分)。为落实该专业实践教学相关要求,提高学生的综合实践能力,省校经济管理学院建设了电子商务实训模拟系统平台(网址:http://117.157.67.96/swecom),现已投入运行2学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为进一步强化综合实践教学管理,现对电子商务实训(5学分)的教学管理及成绩认定做出如下调整和说明:
一、实训安排
本专业电子商务实训需由分校(教学点)组织学生登录省校电子商务实训模拟系统平台进行。分校(教学点)每学期在开展电子商务实训前,需向经济管理学院提供学生相关信息,学院根据所提供学生信息下发电子商务实训模拟系统平台的账号密码和操作流程,并采取一定形式对相关指导教师和学生进行模拟实训系统培训。
二、成绩认定
1.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电子商务实训任务(平台自动记录实训成绩)。
2.经济管理学院导出平台实训成绩下发给各分校,分校转发给所辖教学点,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的学生方可提交实训报告;指导教师根据学习平台实训成绩和实训报告撰写情况,给出学生电子商务实训综合成绩。
3.分校汇总学生综合成绩后,将成绩汇总表和实训报告(均为电子版)统一发送至省校经济管理学院蔡凤伟老师邮箱(136088546@qq.com),经学院复审无误、签字盖章后报送省校教务处,由教务处统一将最终成绩导入教务管理系统。
4.其他未尽事宜,请按照电子商务(农副产品营销方向)专业(专科)综合实践实施方案和教学大纲执行。
5.社会实践(3学分)仍参照《甘肃广播电视大学关于调整开放教育专科综合实践环节审核与成绩录入的通知》(甘电大发〔2015〕71 号)文件执行。
三、联系方式
教务处:教学管理科 0931-8825481
经济管理学院:蔡凤伟 0931-8644079
甘肃开放大学
2022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