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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开放大学关于提交2021年度教学质量报告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2-02-21 点击数:

各分校、直属工作站,省校有关部门:

根据国家开放大学关于2021年度质量报告工作的部署安排,为如实反映全省电大系统内各单位的教学质量状况,进一步总结、交流深化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的成功经验,省校继续开展编制和报送2021年度教学质量报告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1. 教学质量报告是学校办学理念的集中反映,也是学校教学改革和办学成果的具体呈现。各分校、直属工作站要高度重视年度质量报告工作,形成覆盖区域办学系统的年度质量报告常态工作机制,确定年度质量报告工作的责任部门、负责人和联系人,按时完成年度质量报告的撰写、报送等相关工作。

2. 各分校、直属工作站提交的2021度质量报告,要客观、准确地反映其2021年整体办学工作进展情况和教育教学质量状况。反映年度工作进展、改革举措、实绩增量,数据支撑、年度对比,呈现整改提升实效。同时,还要全面查摆问题,明确下一步改进措施及努力方向。报告内容简明扼要,务求写实突出重点,展示特色。尽可能通过数据、图片、表格等直观形式呈现。报告正文原则上不超过8000字,可通过附件形式报送特色案例(最多3个,每个案例不超过400字)。  

3. 为保证撰写工作的规范性、科学性和实用性,各分校、直属工作站、省校开放教育学院须按照教学质量报告体例框架(见附件2)撰写。同时,各分校、直属工作站还须按要求填写报送数据表(见附件3)。  

4. 省校相关部门负责撰写的具体内容见附件4

5. 请各单位务必参照报告体例框架收集材料并撰写报告。各分校、直属工作站质量报告的完成情况,将作为质量因子考核的一项指标进行考核。  

二、工作安排

1. 请各单位于 202234日前提交质量报告联系人信息表(见附件1)发送至指定邮箱。  

2. 请各单位务必按照教学质量报告数据表说明,据实填写。

3. 请各单位于 20223月20日前提交数据表电子版、2021年教学质量报告纸质版(加盖公章)和电子版。各分校、直属工作站须以适当形式向当地教育主管部门上报质量报告。

4. 省校质量监控与评估办公室将在汇总分析各单位提交的质量报告基础上,形成并发布学校2021年度教学质量报告。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 薇

联系电话:(0931)8721731

电子邮箱:363954311@qq.com  

通讯地址:兰州市城关区南滨河东路653号  

邮政编码:730030  

附件:

1. 分校(站)2021年度教学质量报告联系人信息表

2.分校(站)2021年度教学质量报告体例框架

3.分校(站)2021年度教学质量报告数据表

4.省校相关部门撰写内容列表

甘肃开放大学

2022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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