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校、直属工作站,开放教育学院:
根据《甘肃开放大学办学评估工作方案》(甘开大党发〔2021〕9号)精神,为全面迎接国家开放大学对我校下半年的办学评估,学校决定2022年3-4月在全省开大系统内开展预评估。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估内容
预评估内容参考《甘肃开放大学系统办学评估指标体系》。
二、评估方式及时间安排
预评估采取远程评估和实地评估相结合的方式,远程评估时间为3月上旬,实地评估时间为3月下旬至4月初。实地评估具体时间及人员安排另行通知。
三、评估工作程序
1.专家组在入校实地评估前完成远程评估。远程评估包括审看参评单位自评报告、数据评价、网上检查、电话访谈等。
2.实地评估包括听取汇报、查阅材料、现场考察、座谈等。除分校、直属工作站本身,原则上还须延伸考察1-2个所辖工作站(考察具体数量以分校所辖工作站数量作为依据)。
3.专家组实地评估结束后,向省校评估工作办公室提交小组评估报告。省校评估工作办公室在一定范围内组织听取各组报告、审议各组评估结论,确定下一步工作建议。
4.评估结论公布后,相应分校、直属工作站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任务,并将整改计划和整改报告按时提交至省校评估工作办公室。
四、实地评估流程
1. 听取参评单位单位领导关于自评工作的汇报(分校不得超过25分钟,所辖工作站不得超过20分钟);
2. 查阅资料、核实数据(1小时左右)。重点查看跨专业教学的培训依据、近一年形考作业尤其是纸质作业、毕业实践环节相关材料等。
3. 现场考察(不超过1小时);重点查看硬件设施设备(校园环境、多媒体教室、图书馆、实践基地等)。
4. 分别召开学生座谈会和教师、管理人员座谈会(各1小时左右,可同时召开),学生座谈会一般10人左右参加(所学专业尽量不同),教师、管理人员座谈会一般10人左右参加,两类座谈会提纲见附件1。座谈时需记录座谈情况,填写座谈会记录表(见附件2)。
五、预评估准备工作
(一)材料准备
1. 远程评估材料准备
专家远程评估前,各参评单位须配合做好各项准备和过程保障工作。需要准备的材料包括:
(1)办学评估自评报告;
(2)办学评估指标打分表;
(3)分校(站)的名称、地址、教职工数、在籍学生数、学生名册(学生范围为2019年秋季学期入学—至今,信息包括:专业、层次、学号、所在学校、工作单位、联系电话等,见附件3);
(4)分校(站)的领导班子、教学、管理、技术人员名册及有效联系电话等(见附件4);
(5)专家组提出补充提供的其他材料。
以上材料电子版请于2022年2月25日前通过各专家组联系人提供给专家组。
2. 现场材料准备
召开实地评估汇报会前,各参评单位须配合做好现场材料准备工作。需要准备的材料包括:
(1)分校(站)简介及汇报材料;
(2)支撑材料。对照评估指标和观测点整理、编号、摆放,包括但不限于:编办发文、收费依据及票据(在符合财务管理要求的前提下提供,可只提供给组长和负责收费、缴费指标的专家)、合作办学协议、分校(站)依托单位的法人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营业执照(任选其一)。制度文件、思政课程开展情况、师资队伍情况、教学团队情况、实践基地(或虚拟实训软件)情况、生均图书(含电子图书)情况、学位论文查重情况、学习支持服务情况、满意度调查情况、质量管理及整改情况、创新、科研及获奖情况等;
(3)分校(站)兼职教师聘用协议及信息(姓名、年龄、性别、学历、所学专业、毕业院校、资格证书情况、工作单位、联系电话等)、跨专业教学的专业或职业培训依据等;
(4)分校(站)2021年春、秋两学期形成性考核作业、期末考试试卷、毕业实践环节相关材料等;
(5)专家组提出补充提供的其他材料。
(二)场所、设备及人员支持
1. 提供一个主会场,能够满足汇报会、反馈会需要(原则上汇报会、反馈会参加人员为校领导、中层干部、相关人员、专家组);
2. 提供两个座谈室(学生座谈会和教师、管理人员座谈会同时召开);
3. 专家组考察工作站时须安排分校相关人员共同赴点落实工作。
(三)保障要求
1. 做好办学评估相关的校办、教学、教务、质量等部门和人员的动员及培训工作,确保相关部门之间分工协作;
2. 本着节俭、方便、快捷原则,协助专家组做好日程安排(含食宿);
3 .专家组提出的不违反纪律、有利于评估顺利进行的合理要求要尽力保障;
4. 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按照国家及当地防疫要求,做好卫生、健康安全保障工作。
(四)纪律要求
学校不得打破正常的教学秩序迎接评估,并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在公布专家组信息前,不得打听专家组信息,不得通过各种方式提前与专家组成员联系。评估过程中坚决杜绝送礼、借机安排旅游等情况。专家组住宿费由省校承担。不得在评估结束前拜访专家、邀请报告咨询等。
(五)人员要求
指定一名联系人与专家组联系人沟通联系。原则上评估期间不得更换或增加联系人。准备专家入校材料解释、考察引导的相关人员。通过专家组联系人协助专家组落实住宿、交通相关事宜。落实远程评估期间的技术、设备、平台等支持与保障工作。
五、其他要求
此次预评估是做好分部办学评估的一个重要环节,请参评单位高度重视,统筹协调,做好充分准备,积极配合评估专家开展工作,认真接受专家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达到评估要求。
联系人:张薇
电话:0931-8721731
附件:
1.2022年分部办学评估预评估座谈会提纲
2.2022年分部办学评估预评估座谈会记录表
3.学生名册
4.领导班子及教职工名册
甘肃开放大学
2022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