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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近期学校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 党政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3-05-06 点击数:

校内各部门、单位:

按照教育部和省教育厅工作安排,现就做好学校近期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提出如下要求,请认真落实。

一、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进一步落实好“乙类乙管”后学校防控措施,做好常态化校园疫情防控工作,严防出现校园规模性疫情传播,确保师生健康和教育教学秩序稳定。

二、师生员工出现发热、干咳、咽痛等感冒相关症状时,应尽快开展抗原或核酸检测,就医排查,若为阳性,应暂时居家或在学校健康驿站对症治疗;若为阴性,在校期间应当佩戴医用外科口罩,直至症状消失。

三、师生员工在校期间不强制要求佩戴口罩,可根据个人健康状况和意愿选择是否佩戴口罩。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者和疑似感染者建议佩戴N95口罩,其他人员建议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校内餐饮、宿管、安保、保洁等工作人员上岗时应佩戴医用外科口罩。

四、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落实高等学校、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新冠病毒感染防控技术方案(第七版),加强对师生健康状况监测,职业技术学院、兰州航空职业技术学院要坚持做好晨(午)检、因病缺课病因追查登记等工作。要以多种方式开展日常传染病防控知识和技能培训,提高师生员工防病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

五、后勤服务中心要储备充足的口罩等常用防疫物资,确保底数清,保证如遇疫情流行高峰和应急情况足量供应。持续做好校园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做好校园卫生清洁消毒、通风换气及公共区域物体表面、快递、外卖的预防性消毒工作。

六、目前正值春夏季呼吸道疾病高发期,各部门各单位要积极引导师生员工外出尽量避免扎堆聚集,根据自身实际和场景需要科学规范佩戴口罩,日常生活中坚持勤洗手、常通风、咳嗽礼仪、清洁消毒等良好卫生习惯,保持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树牢并自觉践行“健康第一”理念,当好自身健康第一责任人。

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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