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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参加国家开放大学首届农医类专业教学改革成果评选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 党政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3-07-12 点击数:

各市(州)开放大学(分校)、直属学习中心、开放教育学院:

为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五次集体学习时发表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持续推进新农科、新医科建设,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升农医类专业人才培养质量,根据国家开放大学《国家开放大学关于开展首届农医类专业教学改革成果评选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校参赛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国家开放大学办学体系农医类专业(限总部开设的农医类专业)2018年(含)以来围绕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教学模式、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学习测评、师资队伍建设、课程思政教学、实践教学、创新创业等方面完成的教学改革成果。

二、评选程序

(一)分部推荐。各分部根据实际情况,按照推荐要求,认真组织,择优推荐,并将教学改革成果推荐信息汇总表和相关材料报送总部。

(二)总部评选。总部组织专家对分部推荐的教学改革成果进行评选(评分标准参考附件1)。总部视情况择时组织优秀教学改革成果进行现场展示。

三、推荐要求

1.教学改革成果应符合党和国家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要突出原创性和创新性,在理论和(或)实践方面有所突破,应为围绕制约农医类专业人才培养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开展的研究和实践。

2.教学改革成果能够反映近年来农医类专业教育教学改革发展取得的新成绩,为当前深化教育教学改革过程中涌现出来的新成果,能在学校教学实践、改革、研究中起到引领和激励作用。

3.教学改革成果应对提高农医类专业教育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产生显著效果,具有示范性和应用推广价值。

4.请各分校、学习中心将推荐参加总部评选的教学改革成果申报书(模板见附件2,需盖章和签字,提供word版本和PDF版本)、成果展示PPT(提供PPT版本和PDF版本)、配套支撑材料(模版见附件3,以PDF格式保存)及分部推荐信息汇总表(模板见附件4,需推荐分部盖章,扫描后以PDF格式保存)存储在文件夹,以“成果名称”命名。所有成果材料汇总后添加为一个压缩文件,以“分部名称”命名,于2023年9月10日前发送到邮箱:454183198@qq.com。

四、奖项设置

活动将评选出一、二、三等奖,优秀奖和优秀组织奖若干名。

五、联系方式

甘肃开放大学理工农医学院

农科类专业:王小兰 电话:(0931)8644117

医科类专业:吴兰 电话:(0931)8644117

附件:

1.国家开放大学农医类专业教学改革成果评分标准

2.国家开放大学农医类专业教学改革成果申报书

3.国家开放大学农医类专业教学改革成果支撑材料目录

4.国家开放大学农医类专业教学改革成果分部推荐信息汇总表

理工农医学院

2023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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