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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各类科研项目进行中期检查的通知

信息来源: 党政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3-12-05 点击数:

校内各部门、各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科研项目管理,提高学校科研水平,促进学校科研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各级各类科研项目主管部门要求,科研处将于近期开展2023年下半年科研项目中期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的范围

2020年、2021年立项延期项目以及2022年立项在研项目,具体包括:

1.2020年立项延期和2021年立项在研的甘肃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

2.2021年立项延期和2022年立项在研的甘肃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创新基金项目)。

3.2021年立项延期和2022年立项在研的兰州市哲学社会科学项目。

4.2021年立项延期和2022年立项在研的校级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

二、中期检查的内容及要求

1.检查科研项目研究进展情况

项目负责人及课题组成员是否按要求投入了力量,研究进度是否符合项目研究任务书的要求等。对于没有开展研究或进展缓慢的,要说明原因。

2.检查是否取得阶段性研究成果

提供取得的阶段性成果,包括阶段性研究报告、调查报告、已撰写的相关论文等能反映项目研究进展的阶段性成果。

3.检查经费使用情况

经费开支要按照申报书经费预算的要求,符合各级主管部门及学校的有关规定。

三、中期检查的方式

1.检查采取PPT汇报的方式进行。请各项目负责人准备汇报PPT一份,汇报时间为5分钟,内容包括项目研究进展情况,项目研究阶段性成果,项目研究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有更改项目研究技术路线的项目要说明改动的原因,技术路线更改后的研究重点、难点等。

2.汇报结束后,项目负责人回答与会专家提出的有关问题,答辩时间为5分钟。

四、检查时间

检查时间初步定于2023年12月28日,请各类项目负责人提前做好准备工作。具体检查项目见附件1和2。

附件:

1.校级项目中期检查一览表

2.校外项目中期检查一览表

科研处

2023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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